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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3万村社普设联系法官

2012-12-25 10:59: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陕西3万村社普设联系法官

  检察公安司法行政参照“一村社一法官”下沉警力

  记者24日从陕西省综治办获悉,陕西省26899个村、1988个社区已经普遍设立法官工作室,每个工作室确定一名联系法官,深入村组、社区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提供法律咨询。这是陕西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推进的“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

  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乌永陶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是由宝鸡市陇县人民法院2008年创建的。按照“驻村法官+参审员+调解员”的模式,依据案件数量在一个或几个村(社区)设立法务庭,确定一名法官负责联系指导并参与调解工作。这是陕西省政法机关近年来探索出来的符合实际、富有成效的众多新机制中的一项。

  今夏,陕西全力推进“一村社一法官”工作机制,在社区、村组等基层单位普遍设立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巡回办案点,每个工作室、服务站、办案点都确定一名联系法官,一名法官可联系多个村组(社区)。法官工作室有的单独设立,也有的根据实际情况与村级社会管理服务站、人民调解室、警务室合署办公。联系村组(社区)的法官每月驻村(社区)开展工作1至2天;基层组织和群众临时要求联系法官到村(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咨询,法官都会及时进村入户服务群众。

  “一村社一法官”工作机制运行以来,取得较好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效果,有效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群众法治意识明显提高,基层干部能力得到提高,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陕西省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也正参照“一村(社区)一法官”机制,积极探索警力下沉、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便民利民工作的创新机制。(记者台建林 通讯员王利)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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