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历来是社会的难点、热点与焦点。为解决执行难,法院自身作了很多努力,但实际效果与广大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涉特殊主体执行,是在执行难这一社会问题上的突出表现。今年以来,胶南市法院以中央集中清理公权力机关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清理活动为契机,探索执行新思路、新方法,强化执行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体会到:
一是要全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化执行大格局。实践证明,要想真正解决执行难尤其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光靠法院单打独斗是行不通的,必须借助于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开展工作,力求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开展涉特殊主体执行时,我们积极向党委、人大汇报,争取政府及社会各界支持,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法院执行工作,牢牢地掌握执行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要把握好法律和政策的界限,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我们在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中,既最大限度地让债权人实现胜诉权益,又注意维护党政机关的工作秩序。紧紧依靠上级党委组织,采取内部通报、领导督办等形式,加大督促力度,力争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对恶意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在采取强制措施后,也及时通报到所在单位,赢得支持和配合。对经法院多次督促后,所在单位仍不执行的及时提请市委政法委进行督查。
三是要注重执行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中,我们不仅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更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对那些经督促后克服困难自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以及主动配合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典型事例,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良好氛围。对恶意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紧抓不放,及时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曝光其欠债信息,又配合采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切实加大打击制裁力度,对社会潜在的规避者形成有力威慑,营造强大执行声势。
作者:胶南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