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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长沙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余晖

2012-12-25 10:27: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追逐理想的风行者

——记长沙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余晖

    西方古代哲学曾有这样一个悖论:“飞矢不动。”意思是说,飞行速度极快的箭仿佛是不动的。什么情况下才能感受到“飞矢”之不动?那就是,你要和“飞矢”飞得一样快。

    在采访全国优秀法官、“CCTV2012法治人物湖南十佳”余晖时,记者切切实实感受到了这种“飞矢”之快:长沙方言快若连珠,走起路来疾步如风,处理案件删繁就简,个性耿直恰似雷霆……

    余晖,这名将职业法官当毕生追求的年轻法官,始终“有点不可理喻”地沉迷在法律世界中,忘我工作,不断探索。他就像一个追逐梦想的风行者,只有当你紧随其脚步、深入其人生轨迹时,才能触摸到他内心深处那种对法律朝圣般的虔诚。

    作为一名法官

    首先要信仰的是法律

    身材颀长,脸形方正,目光有神,眉宇间透着威严与庄重——这是他给记者留下的第一印象。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1508室,余晖的“窝”着实有点简陋:除了布满整个墙壁的长排书柜和一张办公桌外,几乎再无他物。书柜里挤满的是书,办公桌上堆叠的是大摞案卷。桌上的点缀是一尊貔貅雕塑和一张全家福。雕塑正面的字赫然入目:崇德、尊法、精业、勤政;全家福上一家五口笑得幸福而自在。

    “我只是沾了知识产权审判的光,这点成绩不算什么。与几年前相比,我现在是‘退步’了,两年前我是承办法官,确实办了些案子,或多或少给大家有点印象。现在做庭长,顶多也就是个‘生产队长’,没什么了不得,真的!”没等记者开口,他边自我告白边拨通了一名同事电话……

    在他弯腰沏茶时,我们发现他上衣口袋里揣着支录音笔。

    “这是我们公开的秘密,庭里每个同志都配了一支,要求大家工作时随身携带,我自己也不例外。”见记者有几分好奇,他讲起了一则关于录音笔的往事。

    三年前,余晖和一名法官一起到湘潭去对一起专利案件诉前禁令执行时,被申请人某公司老板纠集了十余名工人,将两人团团围困。对方为了阻止执行,用棍棒将自己的左臂打肿了,并大喊大闹:“法官打人了!法官打人了!”当时情况十分紧急,其他群众也纷纷涌来,好在余晖急中生智,扬起手机,对他们说:“法官有没有打人,我的手机可以做证!”

    “其实,我那个破手机哪能录什么音像啊!纯粹是虚张声势而已!”余晖笑着说。

    “也就是从这次事件后,我给庭里每个人都配备了这个,要求大家无论是庭审还是单独会见当事人和律师,必须配带录音笔这样既是对法官的一种监督,也是一种保护。”他边说边掏出那只录音笔。

    庭里的法官告诉记者,其实这已不是庭长第一次送大家录音笔了,买笔的钱全部是余庭长用自己的稿费换来的,光这一次就花了1500余元,人手一支。

    “其实大家收到最多的礼物不是录音笔,而是书。”三年前到余晖庭里报到的法官伍峻民至今还记得当天的情景,“庭长和我谈了大半天,从法官思维谈到职业道德,从个人理想谈到法治社会。其中有句话印象特深,他说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信仰的是法律。谈完后,还送了我一叠厚厚的书!”

    如今,这名自诩为“知识产权审判门外汉”的年轻人,已成长为余晖手下的一名“干将”。他承办的法国尚杜·拉菲特罗兹施德民用公司诉深圳市金鸿德贸易有限公司和湖南生物医药集团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度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并入选今年4月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他眼里

    揉不进半粒沙子

    “对不起,10点钟审委会有个案子要讨论,先失陪一下,我让其他同志和你们聊聊吧。”采访刚开个头,余晖便拿起录音笔飞奔下楼了。

    “余庭长做事风风火火,但绝不会乱坨(长沙话,乱套的意思)!”中途前来找庭长“理论”裁判文书的法官肖娟闻这样评价他。

    “要是庭长在,你们准会见到精彩的一幕。”她所称“精彩的一幕”是指:自己常常会为裁判文书同庭长争得面红耳赤,轻易不肯服输。

    她向记者展示了裁判文书审核报告,在庭长审批栏内,余晖已给文书亮了“三张黄牌”:“第一张”对整个文书提出了宏观修改要求;“第二张”对证据认定存在的不妥之处进行了纠正;“第三张”则是对适应“商标异议程序”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围绕该用‘商标异议程序’还是‘商标撤销程序’,我和他已争论过好几回合。可不,孔祥俊老师的《商标法适用的法律问题》一书不也说此种案例要适应撤销程序吗?”她显然有点不服气。

    “要是你有机会来参加一次我们的案例沙龙,你就会知道那个场面才叫‘火爆’。”她告诉记者,“庭长通常是最后一个发言,但也是发言最精彩的,他有时一口气问承办法官十几二十个问题,让你喘不过气。这时大家不得不对他竖起大拇指,恨不得回去跳进书海里。”

    “他眼里啊,揉不进半粒沙子。”视余晖为“业务启蒙人”的副庭长尹承丽感触更深,“余庭长对裁判文书的要求那不是一般的苛刻,如果你没做到‘四点’休想蒙混过关,即证据必须核实,事实必须查清,定性必须准确,当事人必须明白。所以每个法官都必须将自己审理的每起案子都办成铁案、精品案。”

    如今,庭里所有法官已形成这样一种自觉:开庭时,必须认真倾听并完整记录下当事人的每个观点;判决时,对其中每个观点都必须在文书中进行一一回应。装卷时,哪怕是延期举证的一个通知,也要有当事人的签名确认才敢往余晖那里送。

    “‘拉菲案’之所以能成为精品案例,完全离不开余庭长的严格要求和悉心指导。”此案承办法官伍峻民坦言,“这个案子文书前后写了20多稿。光其中某一个小的证据认定,我和余庭长都要争论无数个回合。为了将这个案子办扎实,我们两个没少吃苦头。白天大家都忙,就利用晚上休息时间在QQ上交流。当时几乎查遍了国内外所有类似案例,从法律理论到司法实践,从证据认定到争议焦点,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证据一项证据核实。经过我们反复推敲论证,最终形成50多页的判决主文,而‘本院认为’就占了30多页,面对这样无可挑剔的判决,几方当事人都心服口服。”

    法条是死的

    法官的智慧才是活的

    2010年11月,一起看似简单却缺乏具体法律适用条文的侵权案子摆在余晖案头。

    内蒙古画家赵某无意中发现,长沙某设计公司在自己网站上使用了他创作的《京剧脸谱》一书中的100余幅脸谱,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并索赔10万元。

    面对这种新兴网络侵权案件,不少法官都感到无从下手,而余晖却选择了直面挑战。

    他一方面认真分析案情,另一方面将视野放得更广。

    此案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认定侵权必须认定赵某对京剧脸谱具有著作权。

    “当时,不少媒体都在炒作,压力的确很大。”余晖说,庭审中,原告赵某当庭提供了数份其他法院的判决书,证明其已在其他法院就类似的事实进行维权,并得到法院的支持。

    面对种种压力,余晖固执地认为,如果本案之诉与其他法院受理案件属同一诉讼,则长沙中院不得受理,如不属同一诉讼,那就应独立行使审判权。

    当时,余晖态度十分坚决。

    他凭借自己对案情的认真研判和对网络侵权问题的多年研究,找到了判决的正当理由:京剧包括脸谱在内,其权利主体具有群体性的特点,不应当由某些特定的人独享或行使……对于这种属于共同财富性质的作品的保护,显然不能仅凭某本出版物上的署名而将其归属于个人。

    故此,他力排众议,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两岸非物质遗产论坛上,余晖讲解此案时,他的观点得到了台湾法学界人士和文化部同志的一致认可。

    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新兴案件不断涌现,余晖总是一次次告诫自己:法条是死的,而法官的智慧才是活的。

    正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和对法律的执著,他对法律精神的深刻探索从未止步。

    2010年,河北农民王立山改名“王跃文”出书,并以“《国画》之后看《国风》”作为其作品《国风》的宣传广告语,以期混淆视听,借名人效应牟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宪法,公民有决定和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王立山改名为王跃文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这种行为如不制止,将导致文化市场的混乱和公民合法的著作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作为主审法官,余晖再一次大胆突破。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将案件的审判视角从维护王跃文的合法权益提升到保护市场诚信交易的高度,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条文适用于对知名形象的特殊保护中来,并在判决书中详细地阐述了理由。

    “此判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直接的效果是被告服判息诉并主动支付了原告10万元赔偿款,间接效果是此案为立法提供了很好的素材,相关内容被纳入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司法解释之中。”此案原告代理律师说。

    他不仅善于执法办案

    也善于思考总结

    1995年,余晖主动放弃潇湘电影制片厂的优厚待遇,选择考入法院,这一干就是18个年头。院里不少老领导对他的成长如数家珍:从助审员到副庭长再到庭长,从刑事审判到信访接待再到知识产权审判,他走的每一步都很坚定。

    这期间,他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称号。采访前几天,湖南多家媒体同时在显要位置宣布,余晖因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取得的突出成绩,被公众推选为CCTV2012年度法治人物湖南十佳之一,且是湖南法院系统唯一一名代表。

    当年的刑事庭长、如今分管知识产权庭的副院长周芳乐向记者介绍:“长沙中院去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称号,成为全国五家基地之一,主要得益于领军人物余晖。”

    “他这个人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仅善于执法办案,也善于思考总结。”周芳乐介绍,余晖从2000年开始知识产权审判至今,已办理过1000余起案件,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件进入再审程序。在他低调的背后,其实有着一长串骄人的业绩——

    他承办的“法国鳄鱼商标侵权案”,被英国BBC在内的30余家境外媒体报道,并被称之为“鳄鱼之争十余年唯一清晰的判决”;他承办的“铃木商标侵权案”,被国务院作为重点案例在2006年9月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成果展览会”上推介;他承办的真假王跃文案,是改革开放30年来“100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一,也是湖南法院近年来第一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案件;他承办的“大众”系列商标侵权案,同时入选“2007年至2008年度最佳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和“2007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经他指导的“拉菲案”入选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并被评为2011年全国知识产权十大年度经典案例。

    这些年,余晖对法律精神的探索从来不曾停步。在案件中思考成为他的习惯,这种习惯有时候甚至是一种惯性。即便在动物园观看海豚表演时,他也在思考动物表演究竟属于哪一类著作权?并撰写出了《浅析杂技艺术作品的著作权》的论文。

    事实上,他撰写的每篇论文都来自审判实践和理性思考:从BT著作权侵权到知识产权网络侵权公证证据认定,从杂技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到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生”著作权保护,从商标侵权案件中销售者诉讼地位的独立性认定到对知识产权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思考……他先后在《人民司法》、《知识产权》、《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版权》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十余篇论文获全国大奖。凭借丰富的审判实践和多年的法学研究,他也被多家湖南高校聘为客座教授。

    藐视我可以

    但不能藐视我的职业

    多年来,余晖时刻捍卫法律的神圣和法官的尊严。

    一次去安徽办案,余晖和一名法官到一家企业进行证据保全时遇到了很大阻力。

    企业老板陆某叫嚣:“你一个外地法官,到我的地盘来办案,老子由不得你,我2000元可买你一条腿,1万元可买你的命!”

    “藐视我可以,但你不能藐视我的职业!”余晖义正词严地警告他,“我现在代表的是国家法律,即便杀了我,你也逃不出法律的天罗地网!”对方顿时无语。

    见对方态度缓和了下来,余晖又做起了工作:“大家都不要冲动,现在只不过是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不代表你最终败诉,法庭通过开庭审理才能作出最终判决。”最终,该老板配合了他的工作。

    今年8月,一名律师在代理一起仲裁案件时,凭借自己在律师圈内的影响力向承办法官发来短信威胁:如果此案撤销,我将与你同归于尽。

    余晖知晓后,当即通知这名律师到院里说明情况,并对整个调查过程录音录像。

    经过面对面沟通,对方坦露了实情:因多次邀请承办法官出来“坐坐”都遭拒绝,从而片面地认为案子肯定会撤掉。

    余晖听后狠狠地批评了他:“在案子没有进入审理程序前,你应该相信自己的判断。你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这的确不符合一名执业律师的道德规范!好好吸取教训,下不为例!”

    这名律师在记者的电话采访中承认,自己和知识产权庭打交道有十余年了,从来没有哪个法官吃过自己一顿饭、抽过自己一根烟。

    他还特意提到多年前曾代理的另一起案件:在代理广东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诉某家电公司商标侵权一案时,由于自己疏忽,将起诉状中被告侵犯原告“文字商标”不小心写成侵犯“英文商标”,余晖在开庭前查看案卷时发现了错误,要求其撤诉后重新起诉,“最终余晖主持公道,我们打赢了官司。”

    “作为知识产权法官,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不乏送钱送物者,但都被一一拒绝了。”余晖的理由是,“如果收了你的礼,这个案子肯定会二审,不收你的礼,有可能一审终结。”

    有一次,一名当事人追到机场来表达“心意”,在拒收之中两人推推搡搡,保安还以为发生了治安事件,等弄明白后,保安竖起了大拇指。

    如今,他一家五口(母亲和外婆同住)还挤在单位多年前分的房里。他说,自己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能分个大点的公务员小区房,前不久听同事说单位在摸底调查,自己连夜从外地赶回来,就像吃了兴奋剂。

    “我2006年就通过了司考,也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但他却不让我兼职,否则也不至于现在还买不起商品房。”曾经是大学同学的妻子刘颖辉告诉记者。

    余晖轶事

    周芳乐(长沙中院副院长):余晖聪明好学,知识面广,先后通过了审判资格、法学硕士和司法资格等考试。他承办的很多案子在全国乃至国际上都有一定影响力,由于知识产权具有管辖权选择特点,不少当事人都愿意来长沙起诉打官司,就是冲他办案公正、业务能力强来的。

    王力夫(长沙中院宣教处副处长):余庭长是我们的偶像,他是院篮球队主力队长,多次率队参加市里比赛夺冠。同时,他也是不可多得的摄影高手,院里大型文艺活动都是他义务摄影。他的很多摄影作品都获过奖,不过,遗憾的是他一直买不起更好的相机,用的还是多年前的老佳能,连换个相机屏幕2000元钱他都舍不得。

    陈静(长沙中院办公室干部):今年我结婚时,原本在省内出差的余庭长当天却奇迹般出现在我的婚礼上,让我和爱人感动不已。之前我听同事说过一则趣事,就是余庭长有一次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期间有位客人说了句“法官就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他当场将桌子掀倒在地,离席而去,弄得大家很没面子。还好,我们婚礼那天他没遇到这种误解法官的人!

    田达良(执业律师、长沙天心区人大代表):他办事公平公正,绝不会偏袒任何一方。我曾经代理过一起本土企业诉外地企业商标权侵权案,由于我们前期证据收集不充足,他释明法律,要求我们撤回诉讼。从这点可以看出,他对本地企业与外地企业一视同仁。后来这个案子调解结案了,双方都非常满意。

    王伟(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我论文宣读那天,余老师是现场评委,他就一个法律名词解释接连提了好几个问题,直接将我给问懵了。大家对他是既恨又爱,他的课语言生动,案例翔实,引人入胜。但要顺利通过他的论文答辩可难啊,他要求实在太严格了!

    刘颖辉(余晖妻子、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他事业心很强,也很有家庭责任感。从结婚那天起,就将自己的母亲和外婆接来同吃同住,如今已有15个年头了。他周末几乎没有什么应酬,在家只有两件大事:一件是陪儿子打篮球,玩游戏;另一件是陪两个老人逛商场,到附近景点旅游。就连市区有新店开张,他也要陪老人家去看个新鲜,哪怕什么都不买。其实,为我们花钱他舍得,但他自己却从不乱花钱,几年前给他买了套不到500元的西装,他还非得在参加各种重要学术交流活动时才舍得穿,他身上的衬衣是网上“淘”的,50元不到。我们学的都是环境保护专业,一直认为物尽其用即可,不必铺张浪费。(记者 曾鼎新 禹爱民)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