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正确把握国内外新形势新特点,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的要求,主动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新期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全面开创我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局面。
1 统筹发展民生稳定,推动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牢牢把握“三个最大限度”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加快“八个体系”建设的总任务,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造,推动我市社会管理创新走在了全国前列。六年来,经过全市团结奋斗,天津没有发生在全国有影响的政治事件、重大恐怖事件、极端暴力事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13个单项工作位居全国第一,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大调解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8个方面的工作全国领先,进京非正常访和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访保持低位运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由2007年前的全国第14位稳步跃升至第4位,始终保持了政治稳定、治安稳定、社会稳定,保持了全国最安全稳定的地区之一。
1、在创新管理中加强顶层设计,社会管理格局不断健全完善。
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意见、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明确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思路,提出了符合天津实际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加强了领导力量,充实了成员单位。市人大、市政协积极支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规划设计,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建立起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基层基础,加强法治保障。全市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明显强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热情空前高涨,呈现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生动局面,全市社会管理工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探索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2、在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市委、市政府坚持“硬道理”与“硬任务”统筹抓,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时,大力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市委、市政府连续5年实施20项民心工程,建立起覆盖全体居民的收入、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机制。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两新组织”发展监管、信息网络监管、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法治天津建设等163个重点项目建设,滨海新区全国综合试点和61个市级试点取得了新成效,建立起实有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新模式、信息网络监管新模式、社会组织培育与监管新模式、社区矫正新模式、三调联动大调解新模式等,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社区的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有效提升了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3、在创新管理中保障改善民生,取得了一批群众摸得着、看得见、得实惠的新成果。
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全力抓好273个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建设,构建起三级流动人口三级服务管理、三级信息化平台,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市、区县两级协调劳动关系机制,形成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模式;落实了刑释解教人员出狱出所无缝衔接和安置帮教政策;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建立起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机制;建立起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自愿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起对闲散青少年的排查联系和服务帮助工作机制;建设完善了一批过渡性安置基地、精神病医院、流浪儿童保护中心、专门学校等基础性设施;建立了法院三级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完善了司法救助体系,有力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4、在创新管理中加强源头治理,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在天津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市委、市政府把从源头化解社会矛盾作为重中之重,建立起源头化解机制,全市16个区县和城建、国资、教育等系统全方位落实了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价格调整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有效预防和化解了重点领域、重点群体中的矛盾纠纷。构建起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化解了一大批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劳动分配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人民调解员队伍得到发展壮大,专业调解组织不断扩展,医患纠纷调解走在全国前列,轻微交通事故调解取得新经验,劳动争议“四方联动”调解和物业调解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健全了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深入开展了领导干部接访走访下访活动,建立起“五级接访下访”机制、涉法涉诉案件终结机制、“进京访季度分析”机制、“十组一办联席会”机制,深入开展了“清积案化新访控非访”专项活动,解决了一大批积案、难案、骨头案、钉子案,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5、在创新管理中加强平安天津建设,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深入开展了平安天津建设,有效提升了平安天津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坚持专项整治与整体防控相结合,健全了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了打黑除恶、治枪缉爆,“扫黄打非”、禁毒禁赌、整治非法集资问题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了两抢一盗、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入开展了社会治安暗访督查,开展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边界地区和治安复杂场所、部位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取得新成效。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了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了11万平安志愿者队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了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了涉路涉线突出治安问题综合整治,确保了铁路、公路、水路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以及输油气管道等安全。
6、在创新管理中固本强基,构建起社会管理科学发展的强大支撑。
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思想,坚持把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基层、基础和基本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全市243个乡镇街全部建立综治信访服务中心,5078个社区(村)全部建立综合服务站,建立“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管理机制,建立起农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群团组织共同参与的社会管理组织模式,实现了居民群众80%以上的社会事务在街乡镇直接办理。探索建立了政法机关社区警务室、检察室、法庭、司法所“四下沉”模式,在街乡镇建立2264个警务室、127个检察室、140个社区法庭、243个司法所,建立起以党组织为核心、覆盖城乡、条块结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组织网络,形成了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新格局。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显著加强,在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6806个,覆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80460家;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
7、在创新管理中加强法治天津建设,有力提升了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全市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扎实推进了社会管理法律制度和政策建设,制定了《法治天津建设实施纲要》、《法治天津建设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法治天津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大力推进了依法行政,有力促进了各级政府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了对社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了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了“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有力提高了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8、在创新管理中加强综合治理,突出问题攻坚克难取得新成效。
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和市综治委8个专项组,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针对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攻坚、探索实践,全力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发展。滨海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验在全国推广,“两新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和平区、河北区、宝坻区等15个区县的各类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市委组织部大力创新以党组织建设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市委宣传部构建起网络监管新体系;市委统战部积极推进非公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市建交委、市国资委、市教委、市委金融工委、市商务委、市委农村工委、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79个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创新体制机制、加强服务管理,形成了攻坚克难整体合力。
经过不懈探索实践,全市社会管理的思路理念不断创新,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为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发挥党委在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服务管理,提高了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把解决民生问题、提高服务水平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根本标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让城乡群众得到实惠、感到温暖。三是坚持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不断发展群防群治队伍和平安志愿者队伍,形成了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四是坚持统筹协调、源头治理。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解决社会管理问题的关键,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五是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大力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络建设,不断扩大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覆盖面,不断提高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队伍的素质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得到新提升。六是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科学配置社会管理资源,加强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了社会管理效能和质量。七是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造。从天津实际出发,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大力推进社会管理思路理念、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使社会管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八是坚持创一流、争第一。自觉树立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把推动全市社会管理创新走在全国前列作为目标追求,抓难点、攻难关、破难题,超越自我、创新发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达到高水平。
2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格局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科学发展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指导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立场、基本要求、根本方法落实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以服务天津科学发展、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人民新期待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基础、工作基础、群众基础、法治基础,全力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强化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社会管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实践中,各级党委把社会管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制定社会管理政策措施,支持政府履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把党的政治、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服务优势。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必须不断加强党的领导,统筹好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和力量,确保社会管理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强化政府管理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在实践中,各级政府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各职能部门形成了运转协调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合力,有效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科学界定政府各部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3、强化社会各方协同,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补、互动的服务管理作用。
在实践中,全市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了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承担起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建立起完善的和谐劳动关系机制。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服务平台不断健全完善,成为政府社会管理服务的平台、居民日常生活的依托、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在新的起点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各方面协同配合,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4、强化群众参与的基础,充分发挥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作用。
在实践中,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创造的群防群治模式、人民调解模式、城乡社区服务模式等都是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好经验。在北京奥运会、国庆60周年、达沃斯论坛、党的十八大安保期间,遍布城乡大街小巷的“红袖标”,就是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管理的生动实践。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需要进一步探索群众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的有效途径,推动居村民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5、强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保障作用。
在实践中,市委、市政府把法治天津建设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法治天津建设,依法管理已逐步成为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保障提升为社会管理格局的重要内容之一,作出重大部署。全市各级党组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更加自觉地推动法治天津建设,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加强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立法和实施工作,加快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实事、解难题。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 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新突破,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必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我们要准确把握党的十八提出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天津实际,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抓落实、解难题、见成效上下功夫。
1、全力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现新突破。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科学制定人口管理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快落实“一证通”居住证制度和指纹化管理,进一步完善三级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思想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生活稳定,全面提升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现代化水平。
2、全力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实现新突破。
认真落实特殊人群关怀帮扶政策,促进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切实解决好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生活困难等问题,落实帮扶服务、临时救助、税收减免等措施,加快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进一步落实好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各项措施,完善社区矫正衔接协作机制,大力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队伍建设、保障机制建设、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切实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扶、矫治、管理,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3、全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管理实现新突破。
加快推进市、区县两级非公经济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组织建设,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非公经济组织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增加劳动者收入。
4、全力推动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实现新突破。
完善扶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切实把社会组织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性组织建设,强化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职能,落实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活动经费补贴、税费优惠等措施,加快建立法人地位明确、治理结构完善、筹资渠道稳定、制约机制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社会组织制度。
5、全力推动城乡社区建设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完善社区、村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服务管理体系,统筹解决好社区人员力量、工作经费、工资报酬、办公场所等问题,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全面推广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借助信息化手段,为居民提供精细化服务。着力解决好居民社区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不完善、区划不对接、监管机制不适应等问题,积极培育物业管理市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6、全力推动平安天津建设实现新突破。
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暴力恐怖、涉枪涉爆、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以社会化、网格化、信息化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社会面治安防控网络。大力加强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形成建制、规范管理,深入开展巡逻守护、平安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社会治安信息化建设,加快技防网资源整合,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视频监控系统,提升技防效能。
7、全力推动信息网络管理实现新突破。
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促进信息网络健康有序发展,高度重视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稳妥推进网络、手机实名制。进一步落实电信运营企业、接入服务企业、信息服务企业、信息发布者等各类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切实加强信息内容监管。进一步加大网络舆论引导力度,加强网络特侦队伍、网评队伍建设,健全网上网下结合的综合防控体系。
8、全力推动“大调解”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完善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加强和创新行政调解工作,强化物业纠纷调解,加强医患、交通事故、劳资、环境污染、合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产品质量等矛盾多发领域的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组织作用。进一步提升司法调解水平,完善多方联动调解机制,大力推进和谐司法。
9、全力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立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健全完善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抓紧研究制定信用政策法规,在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信用评级、信用奖惩、征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社会诚信行为规范,建立公民个人和企事业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信用管理。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力度,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10、全力推动法治天津建设实现新突破。
依法管理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和显著特征,必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依法管理的理念,更加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搞好立法调研,加快立法进程,制定修订一批社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加强法律实施工作,深入实施法治天津建设规划纲要和“六五”普法规划,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学法遵法守法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
4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落实,保障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更大成效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键在领导,关键靠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统筹协调,健全体制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推动社会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要层层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担负起领导和推进社会管理的责任,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经常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定期分析社会管理形势,认真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准确把握方向重点,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完善社会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社会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到位。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上来,每年集中力量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办好几件惠民实事,提高社会服务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二要勇于改革创新。
改革创新是推进社会管理的强大动力。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要主动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冲破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坚决摒弃不合时宜的社会管理理念,大胆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在探索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推进社会管理。要充分发挥基层广大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注入不竭的力量源泉。
三要形成整体合力。
进一步明确近期目标和中长期安排,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合力共同抓,统筹社会力量,加大资金投入,落实物质保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市综治委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统筹协调、工作督导,推动社会管理创新难题的解决和各项任务落实。滨海新区和其他综合试点单位要在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新突破、新提高上再创新经验。
四要加强工作指导。
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既要给基层交任务压担子,又要加强对基层的服务和指导,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要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面对面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使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更加切合工作实际,符合群众意愿。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善于把成熟经验上升为制度、法律,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五要营造良好环境。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广泛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宣传推进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成绩经验,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社会管理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把全市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群众,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持。
(天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