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宜宾市屏山县86户拆迁居民补偿问题提出情况反映,省检察院回复迅速,而且回复内容全面、翔实,得到绝大多数拆迁居民的认可。”日前,四川省政协委员程智钰致电四川省检察院,肯定了该院对他在政协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
近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认真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努力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创新构建起“三二三”工作机制(即三个保障,两个积极,三个结合),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和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有机结合,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接受外部监督,形成了接受外部监督与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良性互动局面。
“三个保障”推进联络工作
“身为法律工作者,检察官与律师的职业目标都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现实中,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确实存在着沟通不畅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施杰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的一份提案,正是建议检察官与律师加强沟通,构建良好的互动机制。
围绕这份提案的办理,一场以“营造司法和谐”为主题的检察官、律师恳谈会近日在成都召开。应邀参会的施杰欣喜地感受到,四川省检察院和政协委员的互动和谐而高效。
据了解,从2008年起,四川省检察机关各级党组高度重视代表联络工作,并且从组织上、制度上和物质上给予保障。四川省检察院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与在川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体省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对该省检察机关构建立体网络工作体系开展代表联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两个积极”促进联络常态化
四川省现有驻川全国人大代表130余名,全国政协委员60余名,省级人大代表880余名,省级政协委员850余名。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表示,该院没有因为代表和委员人数多、分布广就进行“选择性联络”。
通过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参与工作视察、参与专项检查等方式,该院不断拓宽与代表委员联络的经常性渠道。针对不同界别的代表委员,分别召开工商企业界代表委员座谈会、妇女界代表委员座谈会、律师界代表委员座谈会等;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检察机关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等专项工作视察等。
在四川省检察院的带动下,该省各市、县检察院积极结合本地联络工作实际,想办法、出新招,努力走好全省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整盘棋”。
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针对泸州市纳溪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桢楠树遭受严重盗伐滥伐现象,提出加强桢楠树保护的建议。纳溪区检察院及时开展保护桢楠树专项行动,共立案监督涉及桢楠树的犯罪案件2件6人,审查起诉3件6人,均被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专项行动得到了代表的高度肯定。
据统计,2008年以来,仅四川省检察院就办理各类督查督办案件130件。其中,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及代表建议56件,办理政协交办及政协委员提案、转办案件29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做到办复率、见面率和满意率三个100%。
“三个结合”创新联络方式
“《四川省检察机关关于接待律师依法执业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顺利出台,与该省政协委员李凊有着直接的联系。”据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晚林介绍,2009年,李凊委员向四川省检察院提出“关于检察机关设立律师接待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引起该院检察长邓川的关注,他要求相关业务部门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
四川省检察院公诉部门安排专门力量,围绕提案提出的“检察机关应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律师到检察机关依法执业过程中遇到的要求查询难、阅卷难以及申请收集、调取证据难等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收集相关资料。最终研究通过了《规定》。由于紧密结合了修改后的律师法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业务中的执业权利,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
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要求,四川省各级检察机关针对新一届代表的基本情况,制定联络工作计划,要求各级检察院在换届后一个月内由检察长全面走访新任代表,基层检察院要充分利用派驻基层检察室大力加强与基层代表的联络。同时,要利用网络系统、短信平台、赠阅报刊等方式加强与新任代表的日常联络。四川省检察院要求,通过卓有成效的方式,为新一届代表联络工作开好头、起好步。(莫淑红 詹成刚 张艳 刘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