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检察机关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将经济救助、精神抚慰、其他社会保障等多种举措有机结合,积极推行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救助金的审批发放和监管工作,确保需要救助的对象能及时被纳入救助范围。2010年至今年11月,该市检察机关共对128名刑事被害人开展了救助工作,累计救助金额达23.99万元。(记者梁洪 通讯员陈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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