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未成年人案件顺利审理,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摒弃就案办案思想,从庭前庭后两个环节入手,全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首先是拓宽工作范围,抓好庭前社会调查。将调查对象范围从拟适用非监禁刑未成年被告人,扩大到拟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其次是坚持主动走访,通过与未成年被告人本人、监护人见面,或到其学校、工作单位进行调查,全面掌握其生活环境、家庭背景等情况。针对犯罪类型比较集中的典型案件,总结分析其成因特点,对折射出的社会热点、焦点等问题,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杨澜涛 王春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