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9天,修改后刑诉法就将正式实施,完成从纸面规范到现实规则的“华丽转身”。“迎接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天津准备就绪!”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信心十足地表示。
据介绍,早在刑诉法修改草案征集意见期间,天津市检察院党组就提出“要超前预测刑诉法修改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变化和要求”,“做好准备,妥善应对”,并决定将修改后刑诉法的学习和贯彻落实纳入全市检察工作“十二五”规划。修改后刑诉法刚刚颁布,天津市检察院就成立了由分管检察长负责、研究室牵头、各业务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刑诉法修改给检察工作带来的影响。于世平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抓紧做好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应对案件变数及指控犯罪难度加大的新问题、四个特别程序带来的新任务、诉讼监督工作出现的新情况以及刑诉法修改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的新挑战,确保平稳过渡和有序衔接。
学习培训、深入调研、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细化措施、健全机制……迎接修改后刑诉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随即在天津市检察机关紧锣密鼓而又扎实有序地铺开。
完善辩护制度,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是此次刑诉法修改的一个重点。天津市检察机关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先后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两个规定,将修改后刑诉法的相关条文进一步细化,通过界定辩护律师各项执业权利、明确检察机关具体接洽承办部门及工作时限、规范回复辩护律师申请和要求的具体形式、强化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及沟通交流制度、畅通辩护律师投诉渠道等一系列举措,充分保障辩护律师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等环节的各项诉讼权利,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问题。这两个规定已先于修改后刑诉法在全市试行。“检察机关要适应在全公开、高透明的执法环境下开展工作,要以自身素质能力和办案水平的提高,减轻律师全面参与可能带来的压力。”8月23日,于世平在听取律师意见建议座谈会上的表态,让律师们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的决心与自信。
修改后刑诉法进一步明确了逮捕条件,增加了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天津市检察机关多方探索,积极适应法律的这一新变化。西青区检察院与当地公安机关会签两个文件,明确提请批捕要随案移送逮捕必要性证据,少用慎用逮捕措施,同时强化侦查监督说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侦查机关的配合与制约;东丽区检察院按照修改后刑诉法规定的标准,从捕前、捕中、捕后三个环节对逮捕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与修改后刑诉法实现无缝对接。
修改后刑诉法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为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落到实处,天津市检察机关进行了一系列探索与尝试。河东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办理、特别告知、起诉书人性化说理、合适成年人到场、开展社会调查等制度;河北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失足未成年人撕掉犯罪的标签,帮迷途的孩子重回正路。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贯彻执行修改后刑诉法,天津不打折扣。”于世平说。
·执法办案有杆“秤” ——娄底检察机关按新刑诉法办案实践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即将出台
·河北冀州检察院“以考促学”组织新刑诉法考试
·黑龙江举行学习新刑诉法培训
·湖南茶陵检察院金剑讲堂主题锁定十八大和新刑诉法
·河北涿州检察院将开展为期6天的新刑诉法培训活动
·河北涿州检察院将开展为期6天的新刑诉法培训活动
·浙江人大关注新刑诉法实施
·程宗林:实施新刑诉法基层院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湖南新宁县检察院组织新刑诉法知识考试
·王俊民:浅析新刑诉法下的人民监督员制度
·山东德州检方对接新刑诉法审查批捕环节听取律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