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邵阳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2013年全市公安机关“形象建设年”活动。邵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李晓葵等出席会议。
李晓葵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市局党委成员要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参与形象建设;全市各局属部门、县市区局及其内设机构主要领导要将思想统一到市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每个民警要积极参与。二是周密制订方案。警令部、政治部、纪委、警务督察支队要密切配合,制定为期三年的形象建设总体方案。三是宣传发动。接受社会全方位监督。四是强力推动落实。做到主管领导问,自身单位抓,职能部门查,培训中心训,切实提高民警内在素质。五是严格奖惩。以“形象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形象根本好转、民调大幅提升、工作全面进步”的总体目标。(潘帅成 陈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