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政法版> 政法研究

查纠问题促工作 服务全局保民生

2012-12-21 20:01: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福建省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自建立以来的15年间,围绕中心抓落实、围绕执法抓监督、围绕管理抓规范、围绕队伍抓形象,在推动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和重要警务部署的贯彻落实,强化队伍内部管理上发挥了突出作用。特别是在奥运安保、党的十八大安保等各项重要活动中,警务督察部门对推动工作落实的独特作用更加明显,在各警种和广大群众中的公信力越来越强。新修订的《公安机关督察条例》,以新思路和新举措在立法层面实现了对警务督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新突破。警务督察部门应以此为契机,以督促工作、查纠问题、服务全局、保障权益为重点,不断传承创新。

    在督促工作方面,要善于突出重点,做到统筹兼顾。警务督察工作必须坚持把党委中心工作作为抓推进、抓落实的重点,同时兼顾各项日常工作,有序开展督促推动。一是必须要围绕基础工作。基础工作是提升公安效能的重要因素,要围绕“三大战役”、“综合警务机制改革”,提高各部门、各警种对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公安工作的整体效能。二是必须要围绕阶段重点。如围绕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工作以及容易引起社会反响的敏感、热点问题,动态调整督察工作重点,加大专项督察力度,推进工作措施的落实。三是必须要围绕民生实事。对涉及民生的案件及人民群众反映的治安突出问题,要长效推进打击、防范工作,不断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在查纠问题方面,要敢于正视问题,做到有错必纠。警务督察工作应致力于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整改。一方面,不断创新现场督察的方式方法,运用好网上督察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手段,通过音视频监控系统、执法办案系统、警用地理信息平台等公安信息系统资源,不断提高网上督察的能力,切实做到内部挖潜、提升效率。另一方面,完善内联外合的联动督察机制,对内要切实发挥公安主管业务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对外应巩固“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的成果,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共同加强监督推进工作。

    在服务全局方面,要能够解决问题,做好参谋助手。警务督察部门应发挥好“眼”、“嘴”、“耳”的作用,通过加强督导检查,使得各项政令、警令通达有效,各类警情、民意得以及时掌握,全力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一是在发现问题的同时,要主动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根源性原因,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有效措施和合理化建议。二是在督察推进过程中,既要注重督促、查纠基层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又要注重倾听基层部门面临的困难和瓶颈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对于认真工作,因客观原因产生问题的民警,要给予提醒和指导;对于主观努力,因工作能力不佳而产生问题的民警要给予帮助和督促;对于主观不努力、工作不负责而产生问题的民警要给予批评教育乃至追责;对于违法、违纪的民警,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三是不仅要善于督导检查,更要善于总结基层的好经验,选树一批先进个人、集体,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广、表彰,切实起到以点带面、推动全局的引领示范作用。

    在保障权益方面,要维护民警权益,做好执法保障。要进一步强化执法民警遭受暴力侵害案件的现场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造成民警被侵害,应第一时间有序开展调警增援、抢救伤员、追缉嫌疑人、保护现场、平息事态等工作,提升现场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慰问、案例分析、教育点评、绿色通道等一系列维权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被举报、投诉失实的民警的澄清、正名和慰问工作。以公检法联席会议为平台,推进政法机关打击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违法犯罪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和运转,着力完善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法律援助分中心的法律服务项目,在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律师开展法律援助。健全实战培训和心理疏导机制,加强防卫技巧和装备使用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维权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组织遭受不法侵害的民警参加心理辅导,确保将侵害案件对民警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作者为福建省公安厅副督察长、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