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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崇仁区法院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法官年度考核范围

2012-12-21 15:46: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西政法网 

  近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孙法官在其主审的3起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发现这类案件普遍存在一些农民工无从业资质,用人单位未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用人单位监管不力,缺乏有效的劳动安全保障设备等人身安全保障问题,导致农民工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增加。为此,法院便针对性地向用人单位和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了加强管理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的司法建议,很快,便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回复和采纳。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为政府决策、改革发展、社会稳定服务的积极作用,崇仁县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法官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把司法建议的建议率、回复率、采用率、实效性等数量和质量指标作为评价法官审判绩效好坏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确保建议质量,增强建议效果,该院要求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注重司法建议服务大局。在提出司法建议时,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当前今后的工作大局,牢牢抓住事关社会稳定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牢牢抓住事关经济发展的前瞻性、长远性问题,开展司法建议工作;所发司法建议在坚持必要性、针对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原则的基础上,必须做到分析问题透彻、依据说理充分、建议客观合理、方案切实可行、语言严谨规范、格式规范正确。与此同时,该院还建立了司法建议专门管理、归档入卷、定期回访、表彰通报等系列措施,进一步优化司法建议工作环境。

  崇仁县法院院长李志毅介绍,将司法建议的数量和质量纳入法官个人业绩考核的范围,实施司法建议的激励机制,不仅有效调动了法官对司法建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促进了司法建议质量的提升,使司法建议真正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管理创新的一剂良方。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1份,适用对象涉及行政机关、公司企业、银行、学校、医院等多个领域,内容涵盖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填补漏洞等多个方面,被行政机关等有关单位采纳19份,采用率达95%,回复率达100%,有效地解决了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吴凰行)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