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警务回访”已成为邵武市公安局的一张亮丽名片。去年,该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并且群众社会治安满意率已连续5年名列南平市第一。11月23日,邵武市行风评议代表在对公安局考评中,一位代表由衷称赞:“警务回访真是联系百姓的和谐之桥。”
督察工作如何发挥职能作用?邵武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文中提出:警务督察工作要围绕群众满意的目标,以警务回访为重要切入点,创新机制,求真务实,搭建警民和谐之桥。自去年10月以来,该局推行“3361”警务回访模式,即“围绕一个目标,把握三个步骤、突出六大主题,完善三项机制”,出台了警务督察“六必访”,即群众对接处警规范不满意的必回访,窗口服务单位群众办事满意率评价结果必回访,伤害案件和轻微伤案件处理后对双方当事人必回访,网吧、酒店等场所业主对民警秉公执法、为警清廉意见征询必回访,对治安重点整治区域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必回访,对群众投诉举报相关督察件办理结果的落实情况必回访。
为了规范警务回访工作,该局把握三个步骤:其一,着眼事前回访督察。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察,持之以恒抓好常规督察项目,突出警务督察的防范职能,督促民警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成为搭建警民和谐关系的坚实根基。其二,着眼事中回访督察。围绕福建省公安机关开展的综合警务机制改革,对“交通整治大会战”等专项行动积极、主动参与,不间断地对民警正在执法执勤的工作情况开展现场督察,最大限度地减少警民不和谐因素。其三,着眼事后回访督察。对于群众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为了巩固回访成果,邵武市公安局还建立了三项机制,即警务回访过程融入民警绩效考评的评估机制、警务回访结果融入民警评先评优的激励机制、警务回访建档融入民警提拔考核任用的导向机制。(颜上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