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将过去的2012年,福建省警务督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坚持“围绕大局、强势跟进、深化监督、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开拓思路、积极进取,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力推动落实各项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安保工作为主线,年内圆满完成十八大安保、“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消防安全保卫战、“破案会战”、公务用枪大检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20余项重大专项督察任务。其中,牵头协调、组织持续“清网行动”,将“清网行动”延长至今年6月并取得重大战果,再行抓获网上在逃人员3048名,公安部为此向福建省公安厅颁发嘉奖令;全力投入“清剿火患”战役、表现突出,全省警务督察部门有3个集体和5名个人被公安部通报表扬;多次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公安部组织的省际交叉督察、表现优异,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发出表扬信。
注重执法问题的重点督察,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针对执法过程的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接处警工作、执法办案场所建设管理等集中督察活动,全省公安机关对督察情况予以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地开展了执法规范检查;严格落实“五项措施”报备,确保强制措施依法实施;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件,办理案件效率、质量高。
坚持公安机关内部管理的精细化督察,全力保障队伍稳定。以贯彻执行 “五条禁令”、巩固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为切入点,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和服务窗口制度,持续强化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推进队伍建设正规化。
不断加强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加强维权组织建设,完善维权工作机制和保障制度;一方面注重维权案 (事)件的处理,年内成功为141名民警维权,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强化督察队伍自身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派驻督察制度并全面推动落实市 (县、区)公安局(分局)行政首长兼任督察长制度;摸索建立派驻督察的定期集中专项调研督导工作机制,成功开展单警装备管理使用、综合警务改革创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等专项督导;持续完善、优化网上督察系统建设,进一步整合全省视频监督系统,促进视频监督系统的规范化,健全网上督察绩效管理制度,将公安业务工作最大限度纳入网上督察。 (林宏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