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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有杆“秤” ——娄底检察机关按新刑诉法办案实践

2012-12-21 14:16: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湖南日报 

    12月初,记者在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看到,办案检察官对手头办的每一件案子,都有意识地对照新刑诉法的相关条文,看看是否有相违背的地方。

    “我们这样做,就是让执法办案有杆‘秤’。”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孙承告诉记者。

    市检察院反贪局在新刑诉法即将实施的背景下,对办案进行全程管控,切实防止暴力取证、不文明取证等现象发生。

    在办理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广告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高广投”)特大贪贿专案中,上亿元的赃款赃物被犯罪嫌疑人隐匿到大型民营企业的在建项目当中。办案组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及时与相关企业沟通,理性说法,文明依法,综合运用侦查谋略,理性、耐心、文明地“谈”。

    整整一个月时间,被犯罪嫌疑人隐匿于4家企业在建项目里的1.3亿多元赃款,以及大量的物证、书证,都被办案人员依法文明“谈”回来了。

    反贪局进一步规范追赃流程,从文书签发、现场搜查、赃款赃物扣押到台账建立,都实行严格的流程管理。在办理“高广投”专案中,扣押赃款、赃物达2.1亿余元,全部做到了于法有据、手续齐备、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娄底“5·12”涉黑案是国家扫黑办挂牌、公安部督办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刘义柏原任新化县上梅镇五里亭社区党支部书记兼主任。数年来,他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自己为首、28名骨干成员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通过非法控制建筑工程承包,攫取经济利益。

    2012年2月1日,新化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双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讯问过程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提出被刑讯逼供。娄底市和双峰县两级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的排除非法证据(简称“排非”)工作,调取数十名侦查人员的情况说明材料、数十名犯罪嫌疑人的入所体检情况、提讯情况,同时调取了部分管教干部的证明材料,并对该案犯罪嫌疑人的部分同监犯人进行了询问。

    最近,娄底市检察院专门召开诉前律师见面会,公诉处承办人向律师通报了检察机关“排非”调查情况,得到在场辩护律师一致认同。(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唐红亮 刘义辉)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