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公布了2013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2013年,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46.1分,即2009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照顾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60分,即申请人年龄为18-59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父母年龄均为60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未满18周岁,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父母投靠子女类审批分数线为1分,即申请人年龄为60周岁以上且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经审批后可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人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向受理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第十二届粤港澳女警官交流联谊会举行
·卫生部:港澳服务提供者将可在内地设独资医疗机构
·港澳基本法实践对宪法学研究的促进
·司法部:港澳律所可与一至三家内地律所联营
·司法部修改港澳律所与内地律所联营管理办法
·广东珠海:专项预防服务珠港澳大桥建设
·广东珠海:专项预防服务珠港澳大桥建设
·粤港澳警方在“雷霆12”中打掉39个跨境犯罪团伙行动
·最高法定期晤港澳司法首长
·驻京武警加筑京港澳路段防洪堤应对新一轮暴雨
·怎样使用国际、港澳邮件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