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通过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培育民办社工机构,成为本土社工人才的孵化器。
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珠海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已有三年。在理顺政社关系、城乡社区居民自治、社会组织“自立、自主、自律”发展方面,珠海为广东乃至中国探索出了诸多样本经验。
“社会和谐要形成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治理模式”是珠海五个发展重点之一,也将是美丽珠海、美好生活的保障。
结合“蓝色珠海,科学崛起”战略实施,珠海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完善领导体制机制为抓手,以强化基层社会治理为基础,以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珠海新一轮的社会管理创新,更加注重引入外部智力,从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参加专题论证会,到成立社会创新三大平台,到与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签署合作协议,邀请知名学者郑永年指导社会建设,都将从全球视野进一步丰富珠海的创新实践。
根据珠海日前的最新部署,未来珠海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和社会建设将锁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加快建设“平安珠海”、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凸显民生领先与管理创新,努力建成社会建设示范市。
政府职能转型
简政放权是主要改革方向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要义,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多元化和流动性强的特点,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包揽社会治理的传统模式。
按照珠海的要求,社会管理创新要按照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大社会”、“好社会”,与社会管理创新要求相适应的“小政府”、“强政府”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和省十一次党代会也都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的改革方向,核心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重点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推动政府逐步向社会“放权”,把不该由政府负责的事项转移到社会和市场上去,把该由政府负责的工作切实做好,减少因政府一元管理而造成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也是珠海社会管理改革的方向。
省委常委、珠海市委书记李嘉明确表示,珠海要着力解决办事难、效率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特别是要有自我革命的精神,加大外放权力的力度,把不该由政府负责的事项都转移出去,真正转到社会、转到市场上去,把该由政府负责的工作切实做好。”今年6月底,在珠海召开的“和谐社会建设如何形成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治理模式”专家论证会上,珠海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宁卡也强调,珠海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一条主线,是以简政放权为主要改革方向。
广东省政府参事陈鸿宇认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治理模式,首先应对政府的权力加以监督和约束,而其切入口,正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目前,珠海正在进行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提出“行政审批事项减少30%,行政审批总时限减少50%,行政审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和网上监察”的目标。与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脉相承,投资、社会事业、非行政许可审批三大领域成为改革重点。事实上,在社会管理领域,审批代替服务、政府大包大揽的现象仍然存在。珠海此轮改革提出,要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力度,逐步将行业管理、社会生活服务职能转移给有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接力
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三化”
政府权力“放得下”,社会组织也要“接得住”。
今年以来,广东再度深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自今年7月1日起,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的之外,全省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这也意味着,社会组织成立,无需再找“婆家”。
与省的开闸相呼应,珠海早已先行试水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今年1月,珠海又正式下文,对经济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大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
截至今年11月,珠海的社会组织达到1283家,其中社会团体5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38家,珠海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已达8.18家。
政策门槛下调后,如何来规范和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成为政府部门不可规避的问题。据悉,珠海连续两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以交叉审计方式,对社会组织进行财务抽查审计,并实行年检。仅2011年,珠海就有110家社会组织被撤销登记。
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珠海注重给社会组织“让空间、给资源”。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个部门向30家社会组织转移了88项政府职能。
不过,记者了解到,这两批政府职能转移协议,都是由市民政部门促成,并非各政府部门的主动行为。也有社会组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能承接的政府购买项目量少、额度也不大,“没有竞争力”。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规模小、资金缺乏、场地紧缺、专业人员短缺等问题,让不少社会组织无力承接项目,拿到不资金,陷入一种“长不大”的恶性循环。
有专家提出,政府有“购买欲”,但社会组织本身发育程度较低、能力不足,也将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出现不畅。
珠海市社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珠海将进一步落实《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理想的社会组织改革取向,应当是以项目购买的方式来扶持社会组织发展,而主流项目的供给方式,是社会组织自行设计项目来争取政府支持。”值得注意的是,珠海首批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已于日前出炉,共有95家社会组织上榜。此外,珠海在民间组织管理科基础上组建社会组织管理局,作为市民政局的下设机构为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同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类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
基层民主自治
行政事务准入制厘清职责
今年8月,村、社区“摘牌”减负的消息,在广东各地不胫而走。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治理村、社区组织牌子过多过滥问题的意见》,推行行政管理事项在村、社区的准入制度,凡不属村、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或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不得强加于村、社区;确需协办协管的工作,要实行权随责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要大力减轻村、社区的工作负担。
创新社会管理,难点在基层,重心也在基层。
相关意见出台后,记者走访发现,珠海的村、居门口的牌都大幅“缩水”。但对社区工作人员来说,“摘牌”过后,工作量并没有减少。居委会这个基层自治组织,因行政事务“被”摊派过多,角色已然错位,“从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变成凡事以居委会为主体了。”而居委会承担的本职居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普遍反映,“没有精力去做。”
事实上,为给社区行政减负,珠海早在2010年重新厘清社区职责,将社区居委会现行承担的130项工作重新划分为“社区居委会依法完成(38项)”、“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完成(23项)”、“镇街、职能部门依法完成(41项)”和“实行政府购买或委托管理(28项)”四类,并建立行政事务准入社区审批制度。
同时,在各镇街设立镇街政务服务中心,拦截、过滤政府下达的大部分行政事务。
在厘清社区工作职责的基础上,香洲还按照“一居一站”的原则,在每个社区设立了社区公共服务站,将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完成的政府公共服务,交由社区公共服务站承担。形成党组织领导、居委会组织居民自治、公共服务站承接政府行政职能的合署办公、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工作模式。
“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交叉任职”,社区工作人员认为,社区行政减负“换汤不换药”。
市社管部相关负责人也坦承,在基层治理方面,社区居委会自治程度不高,仍担任“政府的腿”、“居民的头”的双重角色。
不过,珠海通过实施“试点”带动工程来进一步厘清职责。市社管部提出,今后将加强基层治理试点建设,城区每个街道均应创设2个以上特色社区,并且在强化自治主体作用、实施行政事务准入制、拓展公共服务和自助互助服务等方面要凸显特色。
此外,珠海还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镇街、村居工作站,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推进固本强基工程。
实干兴城
改革计划
社会管理社会建设锁定六大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要全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对此,珠海确立了凸显民生领先与管理创新,努力建成社会建设示范市的新目标,并明确了六大改革重点:
一是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做好城乡就业、社会保障、住房、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推动珠海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二是要继续简政放权。出台转变政府职能和购买社会服务两个目录,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三是要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大力培育行业协会、社会福利、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对相关社会组织的“聚拢效应”,积极创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四是要强化社区民主自治。加强与UIC(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中山大学等院校的合作,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五是要加快建设“平安珠海”。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加强公民权益保障,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强化矛盾纠纷调处,以打防结合为重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营造安全幸福的社会环境。
六是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强化主要领导研判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问题化解率。
改革历程
社会工作师总数将突破450人
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珠海投资148亿推进全市惠民生办实事30项工程,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同时,通过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三大平台建设、特区立法等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近年来,珠海通过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政校合作等方式,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并通过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培育民办社工机构,成为本土社工人才的孵化器。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市通过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共320人(助理社工师178人,中级社工师142人)。今年约有150人通过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社会工作师总数将突破450人。
三大平台提供决策咨询
今年6月底,“社会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社会管理民情观察员队伍”、“社会创新研究基地”等三大平台成立。
其中,社会创新研究基地落户北师大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社会创新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了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广东省社科院院长梁桂全等20名国内知名专家,为珠海的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民情观察员队伍主要负责收集本地本行业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以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实现“下情”及时上传、“上情”及时下达。
加快社会领域立法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治理珠海模式,珠海今年加快特区社会领域立法和司法改革进程。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较大市和经济特区立法权,积极探索创新立法方式,已经出台《珠海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并正在研究制定其他相关法规、行政规章,主要包括《珠海市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保障条例》、《珠海市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珠海市社会工作促进管理办法》,努力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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