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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晓鸣当选“2012影响中国年度法治人物”

2012-12-20 14:30:3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12月14日晚,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新闻周刊》2012“影响中国”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海安县委书记单晓鸣荣获“2012影响中国之年度法治人物”称号。

大会给单晓鸣的颁奖词里这样写到,在中国的“民告官”案件中,官方的缺席几乎成为法庭常态,单晓鸣却坚持亲自走上法庭,直面法官、直面原告、直面社会的监督,本来应当如此的做法,因为稀有显得珍贵。单晓鸣树立了一个榜样,让人们悟出政府官员对原告的尊重,对公民权益的维护,尤其是对法律法治的尊重和践行。

2007年5月,海安镇凤山村95岁老人谢安将海安县人民政府告上法院。到任仅半年时间的县长单晓鸣出庭应诉。庭审中,单晓鸣亲自答辩、举证,耐心听取情绪激动的原告的意见,主动与谢老太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该案不仅入选2007年度江苏依法行政十大新闻,而且案件图片资料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入法院博物馆。

据了解,自2004年起,海安县连续七年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诉讼有效纠正行政机关执法过失,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自觉规范执法行为。章树山、单晓鸣、陆卫东等三任县长及200多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先后出庭应诉,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连续七年达100%,被誉为全国独一无二的“海安现象”。2012年9月,海安县县长首次出庭应诉入选江苏首届“十大法治事件”。

201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海安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广海安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称赞这一创新之举为:“海安样本、南通现象、江苏经验,具有标本意义。”

面对这一荣誉,单晓鸣说:“我之所以亲自出庭,旨在对法律的尊重,对法律精神的一种弘扬。我特别倡导能够人人知法守法,政府依法行政,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通过依法治县,促进社会的和谐。”(陈向东 顾建兵)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