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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2012-12-20 12:03: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红网 

19日上午,湖南省民委召开来湘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指出: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权益为核心,以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湖南省副省长盛茂林出席会议。

  为加强对来湘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2010年11月底,湖南省成立“来湘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组”。湖南省民委以立法的形式确定每年9月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开展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2011年,编写了《湖南省民族团结教育读本》一书。

  在处置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时,湖南各地各部门积极进行协调会商,共同分析问题、研究具体对策,并加强与少数民族人员流出地的密切协作,形成两地协同共管的工作态势。如长沙、郴州、株洲、邵阳等地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有关部门职责,确定专门负责人加强联络沟通;郴州、株洲建立(维族)来湘“务工经商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站”,配备和田地区少数民族干警,定期轮换。

  为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向企业、社区等基层组织延伸,长沙、株洲分别设立了26个和24个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示范点,推动民族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在服务上,湘西州对外来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给予税费优惠;株洲市在民族饭店、火车站、社区等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专门的少数民族咨询和服务窗口;怀化、常德等地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不能自行返家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予以救助;长沙、湘潭在高校中选拔优秀学生组成翻译队,在处理矛盾纠纷时提供语言支持。

  2012年,湖南省民委还积极争取,使湘西州吉首市、怀化市鹤城区成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权益保障)体系建设在湖南得到了进一步的探索。

  据初步统计,2012年,湖南省民政厅共救助少数民族人员1.5万人次,省人社厅组织实施了1294名吐鲁番地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湘培训工作,长沙市城管局引导2200多名少数民族流动摊贩入店规范经营,并为1000多名少数民族流动摊贩提供经营摊位。

  会上,盛茂林充分肯定了湖南来湘少数民族人员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来湘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保障权益为核心,以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不断提高正确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盛茂林强调,要切实加强来湘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来湘少数民族的服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努力健全和完善来湘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切实巩固和加强来湘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队伍建设,积极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问题。(记者 刘容)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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