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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法制进程的里程碑

2012-12-20 11:41: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治周末 

    延安“黄碟案”:

    住宅是公民的城堡

    2002年8月18日深夜的延安,在家中看“黄碟”的张某夫妇被几名便衣警察“抓获”。这个后来震惊全国的“黄碟事件”,就发生在距离万花派出所约200米的张某家中。

    据当夜出警的4位警察所说,他们是在接到群众举报张某家有人在看黄碟后才去查的,查的过程中因为对方不配合且殴打民 警,所以民警们才将其带回所里处理。而在留置室中,被关了一夜的张某已经形状可怜。

    媒体迅速关注、报道了此案,引起了广泛影响。与此同时,张某在交了1000元“暂扣款”之后被放回家。事隔几日后,当事人张某打电话告诉记者,说当日警察确实打了他,但因为有人曾警告过他“不许乱说”,因而他当初并未讲出实话。令人吃惊的是,10月21日,张某被宝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以“涉嫌妨害公务”为由刑拘。一周后,宝塔分局将案件移送宝塔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离被逮捕只有一步之遥。

    11月4日,在多方关注之下,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批捕决定。次日下午3时56分,在办理了取保候审等相关手续之后,张某终于走出了宝塔区看守所。在这里他度过了15个昼夜。张某接到了宝塔区关于解除其取保候审的通知,从而成了一个真正的“自由人”。至此,在经历了近4个月的身心煎熬之后,张某和他的家人终于长长出了一口气。

    然而,张某的精神一直处于反常状态。他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被诊断为急性应激精神障碍,院方建议住院治疗,而他经营的诊所也因此一直无法继续营业。

    由于被刑事拘留,家里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张某精神又受到刺激,不能正常生活,家里准备通过法律渠道讨回公道,要求公安机关赔偿因此给张某家造成的损失,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尽管此案最终以和解告终,但已经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人们看到,在限制公权和保障私权的道路上,宪法及其保障的权利,再一次成为保护个体与推进法制进程的重要力量。

    孙志刚事件:

    启动宪法审查机制

    2003年3月17日晚,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湖北青年孙志刚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无”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次日,孙志刚被收容站送往一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在这里,孙志刚受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于3月20日死于这家收容人员救治站。“孙志刚事件”和后续的“学者上书”,成为启动违宪审查机制的一次尝试,并最终终结了适用20余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孙志刚死后,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出具尸检检验鉴定书,结果表明,孙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媒体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事件。次日,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此文,并开始追踪报道。

    2004年3月,广东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授意“动手教训一下”的护工乔燕琴被判死刑,殴打孙志刚的被收容者李海婴、钟辽国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其他9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同日,孙案涉及的民警、救治站负责人、医生及护士一共6人,因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2年至3年的有期徒刑。

    刑案终了,公案却未明。尽管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和天河区、白云区纪委、监察局对孙志刚案件中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停职、察看和撤职等处分,但是声讨声很快转向了造成更多悲剧的收容遣送制度。许多媒体详细曝光了许多同一性质的案件,在社会上掀起了对收容遣送制度的大讨论。先后有8名学者上书全国人大,要求就此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审查。他们分别是“三博士”和“五学者”。

    这是中国公民首次行使违宪审查建议权的尝试。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公民有权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于违反宪法的行政法规进行研究和修改。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认定被提请审查的行政法规同宪法或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从而引发对其的“违宪审查”。

    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并未对“学者上书”作出回应,但是同年6月22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施行二十余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孙志刚事件”和“学者上书”,尽管不是诉讼,却无疑唤醒了宪法作为法之准绳的根本功能,并将永远载入宪法实施的历史篇章。(林海)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