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3分钟,闵拥军用菜刀在23个孩子身上留下了永久的伤痕。
在河南省光山县陈鹏村小学教学楼二楼,他还将一个孩子高高举起,准备扔下楼去。当他看到了楼下血泊之中的孩子,想起自己一个9岁、一个2岁的孩子时,又将这个孩子放了下来。赶来的群众最终将他制服。
在受伤的孩子得到妥善救治、闵拥军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后,12月17日,光山县委对已经查清责任的首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对主持陈棚村小学工作的副校长张宗柱、文殊中心学校校长王生应、文殊派出所所长裴广斌给予撤职处分;对分管教育工作的文殊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徐明,负责对该学校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的县教体局副主任科员、督导室主任徐前进,文殊派出所指导员王恩泽免职。
除此之外,信阳市部署了对全市3000多所中小学做一次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并要求督查组随机抽查,以暗访为主,明察暗访相结合,还要实时录像。
全国的其他城市,类似的工作也已展开:在重庆市,5600多名校警被派进校园;在山东省聊城市,市教育局要求学校每个门岗都配备钢叉、橡胶棒和电警棍,小学男老师兼管学校安全。
问责和反思,这几乎是每一次校园血案发生以后的固定动作。每一次的校园安全检查,均提出要“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但悲剧的种子却仍然找得到薄弱环节,萌芽,发生。
这不得不让人想起发生在2010年的“黑色50天”——当年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男子郑民生,冲进校园杀死8名、重伤5名小学生,制造了南平惨案。此后的短短50天内,全国各地又陆续发生了5起校园血案。
在那以后,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校园安保风,尝试通过各种手段保障校园安全。但最终还是没能阻止血案再次发生。
“这说明每次发生一个事件以后就临时抱佛脚的方式是行不通的,必须要建成一个真正稳定、持续的校园安全保障机制。”长期研究校园安全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反问法制网记者,“学校重视语文,重视数学,为什么就偏偏不重视安全?”
他说的“不重视”,并非没有来由。在光山县发生的伤童事件中,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陈棚村小学门卫由校门口小卖部经营人员张长胜担任。张长胜每天7时左右打开校门,而学校要求老师7时50分前到校即可,对值日老师到校时间没有单独要求。从学校的考勤表中看,班主任和值日老师均在7点半以后才到校。而那时凶杀已经开始。通过视频监控可以确定,案发时没有老师和门卫第一时间出现,闵拥军一直从一楼砍到了三楼。
“校园安全是公共安全,是个人和某一人群没有办法独立保障的,因此需要更多的人,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进行保障。”王太元认为,现在各地在校园安保问题上均将公安机关放到了过于孤立和突出的位置,这样是不妥的,“比如光山事件,尽管远在5公里外的派出所民警仅在10分钟内即赶到,但依旧没能阻止惨剧的发生”。
王太元认为,校园安全保障的组织龙头是各地的党委政府,在此基础上,保障力量的第一层次应该在学校及教育系统自身。
“要确保教育系统自身真抓、实抓,全面落实到人财物力和工作精力的投入上。教育系统自身重视、自身抓而不是等、靠,校园安全的检查、培训、预防、应急指挥、疏散等等才能全面落实。”王太元举例说,四川省绵阳市安县桑枣中学校长接手危房学校后,花了40万元做安全维护,每学期进行两次紧急集合演习,“当地震来了,校园无伤亡。这就说明只要重视,安全就不会有问题”。
之所以要求教育系统自身必须承担第一安保责任,还有一个原因是,目前社会只看见了诸如凶杀之类的校园安全问题,没有看见其他的校园安全问题。其他还有食物中毒、疫病传染、教学环节中的安全问题、坍塌或是拥挤、恶劣天气等各类问题。“过度依靠外界力量,总会留下漏洞。”王太元说。
在教育系统以外,王太元认为,家长和学生应当承担第二层次的责任;接下来的保障力量才是政法部门,公共安全专职力量必须全面支撑校园安全。不仅要随叫随到,而且应当定期不定期全面检查、指导,搞好预防;最后是校园周边的社区安保力量以及与校园安全关系密切的各个政府部门。
“现在有突发事件应对法,但各方面各系统光紧急预案就有一两百个,而这些预案都放在专业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档案里,一遇到突发事件,只能尽快去找预案,然后开会部署。等到会开完了,恐怕什么都来不及了。应该把综合治理思想变成相应的组织体制,变成配套的工作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长效机制,而不是‘突发事件应对’。”王太元一再强调,校园安全问题只能综合治理,必须要从整个社会公共安全综合治理的高度来系统化、制度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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