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昌兵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首要的政治任务。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关键在于主动融入大局,紧密联系实际,找准工作定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工作的成效体现学习贯彻的效果。中共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对在新的起点上奋力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努力建设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作出了全面决策部署。“五个湖北”中,富强湖北是基础,创新湖北是动力,法治湖北是保障,文明湖北是品质,幸福湖北是目的。湖北法院贯彻十八大精神,就是要立足“五个湖北”建设实际,以法治湖北建设为主要着力点,积极履行司法职能作用,为“五个湖北”和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此,个人认为应当突出“五个更加注重”:
更加注重政治建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指出“政法工作姓‘政’,讲政治是政法工作之灵魂、统帅,必须坚持政治挂帅、政治第一、政治为首。人民法院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首要在于加强政治建设、永葆政治本色。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应当强化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和全局意识,确保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穿于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和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确保各级法院在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始终用科学发展观引领法院工作。应该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指针,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切实提升法院建设发展的科学化。三是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和精神追求。要采取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持之以恒加强法院干警党性教育、政策路线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让广大干警在思想上理论上情感上真正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更加注重能动司法,服务“五个湖北”建设大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湖北而言,正处于“黄金十年”重大发展机遇期,省委提出了建设“五个湖北”,加快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是人民法院的职能所系,为“五个湖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使命所在。为此,人民法院应当自觉将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中央和省委的工作全局中加以考虑,在准确把握法律精神、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发挥司法的主观能动性,全力服务五个湖北建设。紧紧围绕湖北省“一元多层次”总体发展战略体系实施,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变化,始终坚持能动司法,运用司法手段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企业、营造发展环境六项措施和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上提出要对企业“护幼、宽容,不赦罪”的指示,审慎处理涉企劳动争议、合同违约、金融借贷等案件。依法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为“美丽中国”和“灵秀湖北”建设作出积极贡献。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实施开放战略、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更加注重司法为民,认真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郑重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幸福湖北”。人民法院应当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人民利益为依归,以人民满意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努力在司法领域落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为实现“十个确保”目标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审理、执行涉及“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各方面的案件,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健全诉讼便民利民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关注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进一步凸显司法的人文关怀。
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十八大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改革创新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是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的重要前提。应当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引领法院发展,按照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切实抓好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为重心,将近年来开展的均衡结案、积案清理、“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和“三项评查”等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做法纳入长效机制建设,把群众关心的超审限、瑕疵案和执行难等问题作为审判质效管理的重点,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努力为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提升提供制度保障。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公信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进一步健全司法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强化对下级法院的指导监督,规范执法尺度,确保每起案件能够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提升法院干警能力素质。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队伍建设是全部法院工作的基础和根本保障。司法服务、保障大局,关键在于有一支适应新形势的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人民法院应当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指导思想,一手抓审判,一手抓队伍,切实做到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法院党建工作是队伍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完善法院党建工作机制,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关键载体,深入开展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着力发挥法院基层党组织的模范带头和战斗堡垒作用。要以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为品格塑造为核心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要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要进一步推进司法纪律和司法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司法效能,遵守司法纪律,确保司法廉洁。
(作者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