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驻所检察室对20余名新入所的劳教学员进行专题法治教育。检察官以劳教学员的权利和义务为主题,从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劳动教养决定程序、劳教学员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驻所检察室的性质和职能等几个方面,向新学员作了详细介绍。同时,检察官以具体的申诉控告案例为素材,结合驻所检察、监管执法和劳教改造三者的关系,向学员们讲解了其在劳教决定和执行过程中分别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记者沈义 通讯员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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