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做法很好!对问题作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意见,须引起重视。可摘要内部参阅。”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委书记陶长海对区法院《关于坚持能动司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作出批示。
2012年,是江津区推进“双百”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关键之年,区委、区政府提出了“一城五业七大平台”的发展战略,并确定了100个重点建设项目。区法院结合职能职责与工作实际,关口前移,全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并在全面调研后将发现的问题全面梳理,提出针对性建议,形成报告送区委参考,区委领导对此充分肯定,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批示。
围绕中心出台保障方案
“有为才有位!要想得到区委的理解与支持,就必须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区发展大局中,围绕中心工作,拿出实实在在的成绩来。”江津法院院长李亮如是说。
一直以来,江津法院紧跟全区发展步伐,将自身工作与区重点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区委、区政府确定100个重点建设项目后,该院迅速研究制定《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司法保障方案》,成立“法院服务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院领导与“七大平台”及鼎山街道办事处等重点项目主战场的分片联系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领导小组每半个月清理汇总项目建设中反馈的问题,研讨潜在纠纷因素,分门别类提供保障方案。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大案要案,院长督办与庭长承办相结合,强化保障效果。
据了解,领导小组已汇总研讨问题18件次,清理重点问题80余件,反馈法律处理建议和方案55件次。
院长牵头开展实地调研
“法院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专门到园区调研,共同商讨解决我们工作推进中的问题,这种形式很好,对我们帮助很大。”双福新区一位负责人对江津法院的调研活动表示认同和感谢。
今年5月至7月,以院长李亮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分别深入“七大平台”及鼎山街道办事处,围绕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司法保障调研。针对反映强烈的农村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征收、违法建筑拆除、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缠访闹访等问题,调研人员认真听取情况介绍,了解司法需求,掌握保障的重点难点,并就具体案件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调研中,领导小组当场就涉诉的司法强拆、土地承包、物业管理、社员权资格等30余件个案交换了处理意见,对一些无法当场处理的问题和需求,领导小组回院研究后均及时反馈了处理方案。
未雨绸缪积极防范纠纷
5月28日,在双福新区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江津法院行政庭庭长带领有经验的老法官来到新区,挨家挨户叩开被征收人的门,开始了耐心细致的征地拆迁专项释法析法活动。法官们从情理、法理、政策、补偿协议等方面,一一为被征收人做分析解答,让群众理解法律政策规定,合理定位补偿预期,理性选择维权方式。该举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户重点滞迁户已签订补偿协议并自行搬迁,为其他滞迁户起到良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司法需求,该院在内部作了分工,并明确了保障要求:项目建设中的一般问题由研究室汇总联系,特别问题由相关业务部门对口联系。对可能产生争议的事项提前沟通,及时消除隐患,主动提供引导,避免因前期行为不合法或有瑕疵引发纠纷。
针对行政机关在土地行政征收、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行政庭制作了清晰简明的《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流程图》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图》,将土地行政征收、城市房屋征收申请强制执行的每个环节所需文书材料、法定期限、必备手续等进行详细梳理,印送给相关部门,增强征地拆迁工作的规范性。
立足审执助推项目进展
“非常感谢法院的支持与帮助,我们以后一定会注意期限问题,严格地按法定程序操作!”江津区国土局一位办理铁马项目拆迁案的负责人在拿到法院准予执行的裁定书后感慨不已。在铁马项目拆迁过程中,由于区国土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后,一直与被申请人协商,希望达成共识实现自行搬迁,以致申请执行的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经合议庭合议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法院以区国土局逾期申请强制执行属于有正当理由,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为重点项目推进争取到宝贵的时间。
在严守法律底线,依法审理、执行各类案件的同时,江津法院对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倾注了更多的精力:精心审理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补偿安置、工程项目转让、建设施工纠纷等案件,着力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运作的顺利进行;加大涉及重点建设项目的债权兑现力度和司法推进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兑现率,保障园区企业合法权益得以实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尽可能裁定准予执行。
据介绍,园区是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阵地。江津法院民二庭作为审务进园区的牵头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庭室主动到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说法活动,对园区企业在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物资流通、产品销售等环节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为园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司法建议。
解纷维稳优化发展环境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展便无从谈起。正如一位法官在我们采访中谈到的,“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难免产生纠纷,如果这些纠纷得不到妥善化解,则会给企业发展带来重重障碍,势必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和今后的投资力度。”
为了给重点项目推进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江津法院借助“便民诉讼网络”,依托覆盖所有乡镇农村的“便民诉讼平台”和涵盖各行各业的“诉调对接平台”,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这一机制中,非诉渠道与诉讼途径良性结合,人民调解、劳动调解、行政调解、商事仲裁、劳动仲裁、人事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相互补充协调,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纠纷化解格局。
采访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江津区“大城市带大农村”的二元结构非常明显,在纠纷化解过程中,便民诉讼网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例如:该院人民法庭借助便民诉讼网络协调化解涉及项目建设的土地流转纠纷80余件,避免了涉农群体信访的发生,为全区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记者 张瑞雪 通讯员 张娇东 吕 霞 王俊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