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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庭担当便民司法重任

2012-12-18 16:27: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自2007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以来,福建法院不断创新司法为民、惠民措施,把人民的呼声和需要作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的重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庭工作的标准,继续深化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和谐;推行直接受理案件、巡回立案、预约上门立案、网上立案、受理口头起诉,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问题;健全和完善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工作制度,规范巡回审判点的设置,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的诉讼成本,收到了明显成效。下面这些镜头,从一个个侧面,反映出福建法院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重要窗口”作用,使人民法庭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情况。

    海事法庭服务海西人民

    2011年9月,随着最后一笔调解款项的到位,福州法庭受理的标的额高达5000多万元的涉外系列大案“金海鲲”轮与“丰收”轮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纠纷系列案以数十名当事人的满意认同画上圆满句号。

    “金海鲲”轮与“丰收”轮在浙江台州海域发生碰撞,造成“金海鲲”轮严重受损、“丰收”轮沉没、部分船载燃油泄漏、“丰收”轮20名船员失踪或死亡的特大海上交通事故,为此引发了波及数家跨省国企,境外船务公司甚至国家行政机关等一系列标的大、案情复杂的案件,影响面巨大。法庭从庞杂的案情中抽丝剥茧,迅速理顺船东之间、货主与船东之间、负责油污清理的浙江海事局与船东之间几大主要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了“调判并进、以判促调、分段调解”的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各个击破,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

    福州法庭是厦门海事法院三个派出人民法庭之一。近三年来,该院三个派出法庭共受理各类海事案件1014件,占同期全院收案总数近40%。调解撤诉率85.2%,服判息诉率88.3%,无一件上访。良好的办案效果使派出法庭成为厦门海事法院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第一窗口,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第一防线,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福建是海洋大省,海岸线总长位居全国第二位。为便于沿海当地群众诉讼,更好地服务保障福建经济社会发展,2000年至2009年间,厦门海事法院先后成立了福州、福安、东山三个派出法庭,负责审理福州、莆田、宁德、漳州四个沿海地区的一审海事案件。在公正高效地审结大量海事纠纷的同时,该院积极回应辖区群众需求,在便民利民举措上推陈出新。早在2010年初福安法庭在全国海事法院率先提出了便民利民十八条举措,通过设置诉讼辅导员和诉讼辅导专用电话,设立便民立案联络点,实行“预期扣船”、非工作日办案制度;针对起诉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简单、当事人书写存在一定困难的案件,率先实行口头立案;率先探索建立海事案件人民调解协议诉前确认机制,对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海事纠纷案件实行巡回受理、免费确认、当场送达,目前已审结的数十件此类案件无一件进入执行程序。为帮助渔民提高法律意识,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厦门海事法院东山法庭梳理总结近年来在审理渔业海事纠纷中发现的问题,编写了《渔业海事纠纷的预防和应对》、《渔业海事纠纷的解决》、《海事纠纷处理如何获得法律服务》三本法律宣传手册,用直接、浅显和生活化的语言,对常见渔业海事纠纷的预防和应对作了介绍,在休渔期间渔船集中在港、开渔前一一发到每条船上,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跨地区设立派出法庭,是海事法院法庭工作的一个特点,同时也给法庭建设带来了诸多困难。在厦门海法三个派出法庭中,离院本部最近的200公里,最远的福安派出法庭有400多公里,由于长期租房办公,条件相对简陋。但派出法庭并没有因此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厦门海事法院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法庭格外的关心,院里每年从有限的财政拨款中挤出七八十万元优先用于保障法庭租金、办公以及干警生活的改善,为各法庭配齐配强庭长,积极落实法庭干部的职级待遇,把法庭工作经历作为培养提拔干部的重要标尺。2010年至今,厦门海事法院提拔任用的5名中层干部全部具有法庭工作经历。厦门海事法院院长黄勇民说:“三年来,有两个派出法庭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集体,13名法庭干警中有两人次记三等功,4人次被评为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10人次被评为厦门市优秀公务员。”

    特色法庭妥处矛盾纠纷

    在福建法院各种应运而生的特色法庭如“林业法庭”、“交通法庭”、“婚姻法庭”中,南靖县法院两年前创建的“土楼”法庭,特点似乎更加突出鲜明。这个围绕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土楼生态环境资源和生态产业体系而设立的专门人民法庭,创新举措、靠前作为、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着力构建和谐景区、林区和企业,服务保障土楼生态旅游、生态环境和生态产业,倾情打造“涉遗”司法品牌,赢得了群众的好口碑。2008年来,土楼法庭化解土楼景区民事纠纷79起,旅游消费纠纷65件。土楼法庭受理景区的诉讼案件由2008年21件逐年下降至2011年10件,2012年1至10月受理景区内诉讼案件仅4件,同比去年下降60%。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土楼法庭下移工作重心,聘请土楼楼长作为特邀调解员,在10处“世遗”景点挂牌设立工作联系点和特邀调解员工作室,公开联系电话,开展送法进景区、巡回办案等活动,构筑以土楼法庭、南坑镇等四个镇调委会和60个村调委会的“三级调解网络”,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和良性互动机制,将大量群众矛盾消除在基层。

    2009年6月,被告王德在其夫妻购买的房屋前建造围墙,导致原告王浩的房屋排水不畅,双方发生纠纷。随后,原告王浩也在公用走廊上建造了小围墙。2011年8月11日,被告王德将原告王浩在走廊上的小围墙拆除,导致两家的矛盾纠纷加剧。经村委会、镇政府调解未能解决,2011年9月21日,原告王浩到土楼法庭起诉要求被告王德拆除围墙,停止侵权,恢复原状。案件受理后,土楼法庭经办人马上到现场勘查并了解情况,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本村和贵楼的土楼楼长调解室进行调解。楼长充分发挥其长者威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以和为贵,最后取得完满成功,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土楼法庭能动司法,细心呵护这里的蓝天、青山、绿水,保护优美的生态资源环境。他们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建立生态资源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法庭、镇林业站、村林业员三级联防联调工作网络,依法严厉打击盗砍滥伐、非法采矿等各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违法犯罪,对涉林犯罪探索适用“补植令”和“抚育令”等生态公益补偿新机制,妥善调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大力开展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发出“补植令”10份,“抚育令”1份,补植面积6666亩,抚育面积50亩,复绿补植率达95%,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仙游县法院大力开展“假日法庭”和“夜间法庭”,尽最大努力方便当事人诉讼。今年以来共开展“假日法庭”和“夜间法庭”8场次,同时邀请调解员协助调解各类案件纠纷,做到“应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设立诉讼服务站,与辖区企业、村庄、社区建立诉调对接关系。今年5月,法庭的审判人员在院领导的带领下,深入辖区台湾农民创业园通过沟通了解帮助台商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并以此为契机,聘请台胞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台案件审理,建立健全调解衔接机制平台。多次组织法官下基层,深入边远山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审判计93场次,受到案件当事人和辖区群众的普遍欢迎。榜头法庭开展“情系农民工、畅通讨薪路”专项审判活动,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积极为外地农民工“讨工钱”,推行当即调解、当日结案、当即执行,深受外来农民工的欢迎。

    小法庭联片调解接地气

    角美法庭是龙海市法院颇具特色的三大派出法庭之一,位于漳州东大门的漳州台商投资区,毗连厦门特区,面积163平方公里,辖区有32个行政村,8个居委会,3个农场,企业457家,常住人口21万人,但只有三名法官。2009年来受理各类案件1100件以上,结案率达93.9%,调撤率76.6%,先后获得省级青年文明号、省级优秀人民法庭,人民满意单位等荣誉。2010年以来,该庭首创固定调解日、先拟调解方案、降低维权成本、一切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的联片调解方式,进行了有益探索。

    今年5月,原告曾陆娣向角美法庭起诉与被告张亚宽离婚。法庭法官经过了解,得知这样一个背景:在此纠纷之前,张亚宽在与他人合伙承揽拆除旧房作业时从高处跌落,高位截瘫,法庭刚审结这一侵权纠纷案不久,赔偿款尚未全部到位。法官启动了联片调解机制。上午收案,下午就开庭了。开庭时,法官和村干部、司法调解员、村民代表等联调成员基本到场。在庭上,30多名旁听群众纷纷指责原告无情无义。休庭时,按照联调程序,法官与村干部等人分头耐心做起原告和被告的思想工作,原告虽有所悔意,但仍是不同意和好;被告不愿离婚但又非常生气。联调成员和法官接着动之以情、晓之以法,终使双方和好。当法官当庭宣判“不离婚,原告撤诉”时,群众兴奋鼓掌,拍手叫好。

    像小小的角美法庭一样,近几年来,福建法院把便民利民作为司法为民的一个抓手,各地法院的人民法庭不断创新方式,能动司法,做好联片调解,还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做到联片调解与巡回审判这两个便民“轮子”一起转,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较好地实现了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的双提高。

    多管齐下建服务型法庭

    福建法院本着一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靠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打造服务型法庭,这方面的积极探索正在全方位地服务于其“无讼社区”建设,并且收到了越来越明显的效果。石狮市法院湖滨法庭通过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联系形成了以人民法庭、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的“三位一体”基层人民调解大网络,祥芝法庭设立“渔民调解室”方便渔民诉讼,2011年至今两个法庭共调撤纠纷2115件,调撤率60.7%;两个法庭坚持巡回办案,派审判业务骨干深入全市9个镇巡回办案,就地解决问题,至今共巡回审判案件609件,推行速裁机制快速化解简单小额民事纠纷案件245件。

    仙游县鲤南法庭“六管齐下”推行“一小时”立案制度:一是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人员必须在一小时内立案完毕;二是口头立案,对当事人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法庭实行口头受理;三是即时立案,对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庭请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当即予以立案,并及时安排法官调解;四是巡回立案,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分别到书峰、社硎、象溪、龙华、赖店五个乡镇立案;五是预约立案,开通、公布咨询电话,以预约的方式提供立案方便;六是双休日立案,双休日轮流值班,为当事人立案提供方便。为了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法庭在审判实践中探索总结了调解“六法”,即亲情感化法、法理疏导法、利益疏导法、隔离调解法、释明疏导法、权衡利弊法,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努力实现多调少判,案结事了。今年,法庭审结的768件案件中调解287件,撤诉294件,调撤率达75.6%。在审理案件中注意审执结合,积极运用调解手段,督促有给付义务的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案件有80件,其中当庭给付有58件,做到案结事了,使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及时的保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记者 杨宜中 严 峻 通讯员 郑丰城 朱忠宝 郑曦旸 陈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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