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街面巡防,加强治安管控,提高见警率,有效震慑犯罪,增强市民安全感,自12月5日零时起,德州警方 “亮警灯”行动实现常态化。
自8月31日德州市公安机关开展“亮警灯”行动以来,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得到有效提升。为进一步提升街面有警密度和防控能力,深化巡防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社会面巡防等级,德州市公安局决定自12月5日零时起,全市公安机关不分警种、不分单位,所有悬挂警牌的车辆,每天从17时30分至次日6时30分,只要离开单位开上街头,就要开启警灯,自觉进入巡逻勤务状态。同时,所有上路警车继续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依法先期处置属公安机关职责管辖范围内的紧急警情和及时发现并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等。 (王强 刘传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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