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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借用社会力量创新社会管理

2012-12-18 08:45: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华网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瓶颈”之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刻不容缓。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向社会转移部分行政职能

    今年7月,“顺德社会创新中心”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成立并投入运营。

    作为顺德建设“大社会”的重要举措,顺德社会创新中心作为法定机构是政、社协同提供公共服务的一个平台,借此将部分行政职能转移给法定机构来承担,同时培育公民的社会责任和参与意识。

    顺德社会创新中心成立后工作已初见成效,一部分公共管理性质很强的政府职能,如社会项目发包、公共服务项目的招标等交由法定机构运作,效率明显提高。比如,河流的包段治理长期以来多头负责,城管、水务、环保、工商都管,但都管不好。交给法定机构公开招标后,给企业一个标准,治污到什么程度就给企业多少钱。这种机制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政府不会夜里去执法,但企业为了自己“活得好”,绝对会半夜三更去查哪家厂子在偷排。

    对此,顺德区委副书记刘光大认为,搞社会体制改革,最本质的还是要向社会转移职能。浙江大学教授郁建兴表示,有限政府是市场经济的精髓之一。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最典型的就是无限责任政府(全能政府),所有事务都要管控起来,行政触角伸张得多,自治的空间就小,社会的活力、创造力就会出问题。这样不但可以让政府“省力”,还能让老百姓更有社会责任感。

    让社会组织在“原子化时代”发挥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开放,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到2011年底全国各类社会组织达到45万多个,在提供公共服务、解决就业、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协调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这方面,广东再次开风气之先。

    2012年7月1日起,除特别规定和特殊领域,广东省将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无须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截至10月1日,深圳市社会组织总量已达5353家,其中直接登记占到14%,范围扩大到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生态环境等8大类,并拥有一批如壹基金、残友集团、自闭症研究会、红树林保护基金会、蓝色海洋保护协会等有影响的品牌社会组织。

    这些社会组织“解放”了政府,促进了社会和谐。比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组织是广泛存在的社会需求,广东借助“异地商会”这样一个合法的社会组织,为同乡服务,与政府沟通,解决了“两难”的问题。

    对此,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刘润华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单位人”社会体制解体,原来高度紧密型社会结构瓦解,从高度组织化走向“原子化”,变得非常松散。这个时候如果无相应的社会组织参与,社会难以有效治理。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表示,如同市场领域的企业,社会组织就是社会的主体。时代发展了,很多新的公共服务产品政府无法提供,社会组织则是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有效补充。(据新华网报道整理)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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