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十六岁的印度少年,两个版本的故事,一个带有奇幻的浪漫主义色彩,一个透着残忍的现实主义血腥,看完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人或许都会思考派在电影的结尾问的那个问题:你选择相信哪个故事?
很多人说少年口中的第二个版本是才是现实,摔断了一条腿的斑马其实是船上的水手,母猩猩指代的是派的母亲,残暴的鬣狗代表的是厨子,而成年的孟加拉虎理查德•帕克则是派自己。厨子杀死了水手并吃掉了他的肉,又杀死了派的母亲,忍无可忍的派最终杀死了厨子……
记得读大学的时候,刑法学课上曾经讨论过这样一个在海难故事中人吃人的真实案例:1884年,英国“木犀草”号(Mignonette)沉没,四名船员逃到救生艇上,被困在南大西洋好望角附近,其中的三名船员杀死了另外一人,分食了他的肉而得以生还,虽然非常骇人听闻,但是如果他们不这样做,那么在当时的情况下,四个人就都无法得救。这场海难食人事件引发的“女王诉达德利和史蒂芬斯案”成为英国历史上影响深远的刑事案件,并最终确立了一个普通法先例——危机状态无法构成对谋杀指控的合理抗辩(此案之前很长的时间内,在西方社会,特定形式的食人行为是得到社会认可和法律承认的)。当时老师的问题是,你认为这三个人是应该被判故意杀人罪还是应该无罪?
课堂上,我曾坚定地认为他们应该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受到法律的严惩,因为我觉得生命的价值是不可以用数量来衡量的,而且那三个人实在太过残忍,怎么能够吃下自己同伴的肉而求得自己苟且生还,我还坚定地认为如果是我,宁愿在海中饿死,也绝不会做这样事情。可是,电影里第二个版本的所谓“真实的故事”让我觉得虽然我仍认可他们被判有罪,但也必须反思:就像西格夫里•萨松曾说的那样“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着蔷薇,审视我的心灵吧,你应战栗,因为那里才是你本来的面目”,人类社会里,我们可以克制内心的欲望,做到“细嗅蔷薇”,但是当一个人远离了人类社会带给他的一切,独自直面自然的各种摧残和灾难,在濒死边缘的时候,内心猛虎般的求生欲望驱使他做的一切,真的能够被社会伦理道德所谴责么?我们不解、愤怒,甚至诅咒这样的事情,大概都是因为我们未曾经历。柴静有篇文章的题目是:没有在深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我想,没有在绝境中挣扎过的人,大概也不足以谈道德。
然而即便能够理解这样惨烈的故事,不管是不是追随上帝,大多数人还是会像电影里前来调查的两个日本人那样,宁愿选择相信少年编织的奇幻故事,相信派是与动物们经历了海上的这场生死存亡,也不愿意直面惨淡的人生,看到人性在极端状态下的扭曲。或许生活本就是场真实的幻觉,人们都愿意追求美好,不管它是否真的存在。
海上227天的漂流,无疑是场对人类生存极限的巨大考验,少年派活了下来,战胜了自然在未经人类改造状态下的种种灾难,战胜了长时间空无一人状态下的内心绝望、孤独和恐惧,依靠的,或许就是内心猛虎般对生存的强烈信念。
看到柴静在《看见》中关于李安的专访,我才知道其实电影中或波涛汹涌想要将人吞噬或平静无澜闪闪发亮引人遐想的太平洋并不存在,它只是在台湾旧机场里搭出来的大水槽;壮观的飞鱼群、跃出海面的座头鲸、成片的可爱狐鼬、神秘的食人岛并不存在,它们只是电脑技术的杰作;甚至那只从上百万根毛发到每一个步伐都栩栩如生、与少年派“对手戏”最多的孟加拉虎也不存在,它只是存在于扮演少年派的印度孩子苏拉的幻想里,存在于导演李安的想象中。
李安说,每个人心中都卧虎藏龙,这头卧虎是我们的欲望,也是我们的恐惧,有时候我们说不出它,我们搞不定它,它让我们威胁,它给我们不安,但也正是因为他的存在,才让我们保持精神上的警觉,才能激发全部的生命力,与之共存。在片场,为了调动苏拉的情绪,李安亲自扮演过那只老虎,他与苏拉在船舷上浮地游走、沉默对视。在一个完全靠想象力建构的世界里,只依靠两个人共同的信念完成对电影情节的阐释。
苏拉不会游泳也没见过大海,为了拍摄,他必须在身上绑上重物,在水下憋气五分钟来学习水中的生存,他必须依靠想象在空无一物的船上演出各种情绪、完成“奇幻漂流”,拍摄结束,他瘦了十四公斤,战胜这份痛苦和压力,依靠的是苏拉内心猛虎般的信念。
年少时的李安,带着演员梦来到美国,毕业六年多,除了在家带孩子做饭,几乎一事无成,甚至开始有些自闭,他曾经帮人拍片子、看器材、当剧务、拿沙袋、扛东西,他就像在海上漂泊的孤舟,找不到方向。然而最终他凭借内心猛虎般对电影的狂热,战胜了这份茫然和孤独,所以才有了今天一次次带给我们惊喜的李安。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只猛虎,不管你面对的是绝望,是孤独,是恐惧,是无助,还是悲伤。它或许会帮助你拨开阴霾,让事情柳暗花明,让你绝地逢生,但它或许也会让你变得残忍暴戾、不择手段。它何去何从,关键是看你如何“驯化”。
作者单位: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