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司法局乐家湾司法所等104个司法所被省司法厅命名为全省第二批规范化司法所。至此,我省规范化司法建设达到220家,占已建司法所总数近六成。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两所一庭”建设规划,把司法所建设作为一项事关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以健全机构、配齐人员、理顺体制为目标,抓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规范化建设”三个关键,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司法所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目前全省已建立371个司法所,达到全省乡镇街道总数的92.9%,其中县市区行委司法局直管的司法所占到总数的86.8%。
2007年,省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三个指导性文件,从2008年起组织开展了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省司法厅先后两次命名了220个规范化司法所,占已建司法所总数的59.3%,司法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增强。(李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