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标志,是促使案件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基本保障。而加强法院自身日常管理是约束干警行为、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手段。在日常管理中,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通过抓绩效考评、制度落实和廉政监督,以工作考评评价干警工作绩效,激励干警争先创优;以严格管理约束干警言行,养成良好工作作风;以廉政监督促使干警遵纪守法,保证审判环节不出问题,以此来提升审判质效,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
一是以考评促公信。让胡路区法院建立了以目标管理考评、卷宗质量查评、信访案件通报、流程落实通报、调研宣传通报、质量差错案件通报、上诉及再审通报、违法违纪通报8项经常性考评通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干警业绩考评机制。做到了各项工作都有检查、有通报、有讲评、有奖惩,形成了日考核、周公示、月奖惩的经常性管理机制。每月出一期通报,对每名干警的得分、扣分情况及原因进行详细说明,并根据干警所得分数兑现目标考评奖。五年来,该院共印发工作通报400余期,组织考评排序10次,有30名排序在前的干警被通令嘉奖,有6名连续排序在前的干警被优先提拔,有10人次因排序靠后被通报批评,有4人被取消公务员年终奖,做到了从严管理,赏罚分明。
二是以严管树公信。在落实制度上,让胡路区法院班子坚持说了算、定了办,严格按制度办事,该扣分的坚决扣分,该调离的坚决调离,绝不搞下不为例。五年来,有3名干警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调离工作岗位,有4名干警受到工作纪律处分。几年如一日的严格管理,使全院干警遵章守纪意识不断增强,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习惯,进一步提升了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三是以廉政保公信。为了从源头解决不廉洁行为发生,让胡路区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实行了廉政告知制度,在送达时,由纪检组会同审监庭对被告人或其家属进行告知谈话,针对公诉机关的起诉意见对案件进行解析,依法释明犯罪行为的量刑幅度,对伤害、交通肇事、侵财及未成年人犯罪等有可能判处缓刑案件,直接释明只要依法赔偿或缴纳罚金,取得当事人谅解的,就有可能判处缓刑或免处。在执行工作中,该院实行了申请执行人联系会制度,每月25日召开由院长主持,执行干警和申请执行人参加的联系会,申请执行人如认为案件承办法官有不积极核查执行线索、办案作风拖拉、不廉洁行为或其他不作为情形的均可在会上提出,与院领导一起对执行干警进行面对面的核实,避免了人为执行难案件发生。使重要环节的审判执行工作在监督制约中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如今,让胡路区法院通过考评促公信、严格树公信、廉洁保公信新举措,有效调动了全院干警工作的积极性,确保了该院各项审判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提升了审判质效,提高了群众满意率,从而实现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付建国 李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