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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县:在押人员困难家属有了救助机制

2012-12-17 09:47: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谢谢你们照顾我母亲,我一定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日前,在广东省梅县看守所服刑的汤某对梅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官说。近年来,该院通过在押人员困难家属救助机制、个案监督应急救助机制、爱心改造机制、未成年在押人员法律援助机制,倾力打造温情监所检察,促使在押人员真心悔过。

    针对部分在押人员家境较差、生活贫困等特殊情况,梅县检察院建立在押人员困难家属救助机制,对救助的条件、适用范围、救助形式、程序、数额等作出详细规定。该机制建立两年来,该院已经救助8名在押人员困难家属,救助资金达3万多元,为家庭贫困的在押人员家属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帮助。

    梅县检察院建立的个案监督应急救助机制,更是让在押人员感受到关爱和温暖。该机制规定,在紧急情况下,驻所检察官可自行与看守所决定处理应急事项,事后再向领导报告。为确保应急机制顺利实施,该院与看守所、医院签订协议,建立应急救助“绿色通道”,应对突发事件。

    今年6月8日上午,该院驻所检察官在监仓巡视时,发现服刑人员谭某趴在桌子上,一声不响。原来,谭某自从今年3月以来,极少与他人交流,最近几天更是不吃不喝,心事重重。检察官随即找谭某谈话,但他只是挥挥手,脸色铁青,表情极为痛苦。检察官怀疑他突发恶疾,当即启动个案监督应急救助机制,与看守所负责人沟通后,迅即将其送到医院检查。经检查,谭某先天性心脏病发作。医生说:“再晚十分钟,谭某就来不及救治了。”

    此外,该院还与看守所建立了爱心改造机制,规定在冬季适当延长在押人员休息时间、增加热水供应等,为在押人员排忧解难;开通了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机制,规定未成年人入看守所后可以通过驻所检察官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未满16周岁的凌某因为多次抢劫被刑事拘留,羁押在梅县看守所。凌某父亲已逝,母亲改嫁,奶奶靠捡破烂将他养大,家里经济非常困难。为让凌某及时得到法律援助,该院启动法律援助机制,与援助律师及时进行沟通,共同做好教育、感化工作。在温情的感召下,凌某目前表现良好。(康新标 蓝胜)“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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