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彰显公正,公正捍卫公信,司法服务之美在于持续不断地公开、及时回应各方关切。
近年来,面对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新要求与新期待,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把司法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牢,用“晒、评、发、行”四项举措,不断唱响司法公开的“好声音”。
主动“晒”
审务公开阳光四溢
“每次到芦淞法院,我都能感受到一些变化,尤其是审务公开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很多便利。”2012年4月11日,从外地赶到芦淞法院应诉的周律师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这番感慨的背后,凝聚了芦淞法院深入推进审务公开工作的不懈努力。
“只有持续不断地推进公开,我们才能赢得更多的信任与支持,皆因公开是我们司法服务的动力之源。”这是芦淞法院院长颜会明常说的一句话。
2007年11月,才担任芦淞法院院长不到一个月的颜会明,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了审务公开。从这个时候开始,全院干警围绕“如何推进审务公开,凸显其良好成效”这一问题,拉开了实现审务公开大迈进的序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2008年6月18日,在中国法院网及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芦淞法院网正式开通。此举,为芦淞法院开辟了一个强化审务公开的新平台。
群众只要通过网络点击芦淞法院网,就可以了解芦淞法院的概况、部门分工和院领导分工,还可以查询各种诉讼指南、开庭公告,非常方便。立案庭还开通了立案QQ服务和立案微博,及时在线回答当事人的各种疑问。
此外,芦淞法院还在立案庭外设立了审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可以通过点击触摸屏,一键了解整个法院的情况,找到自己要找的部门和要找的人以及开庭的地点。
设在安检大厅的审务公开电子显示屏,也在时刻滚动显示案件开庭时间、开庭地点和审判长、陪审员、书记员的姓名。
“我们定期开展网上庭审直播、新闻发布会、法院公开日等活动,主动‘晒’审务,‘晒’出阳光,‘晒’出诚意,‘晒’出效果,‘晒’出公信。”芦淞法院政工科科长周伟明如是说。
接受“评”
批评也是一种支持
2012年5月15日上午,在芦淞法院第一、第二、第六审判庭内,9名市、区人大代表分成三组,分别旁听了1起刑事案件和2起民事案件的审理。这是芦淞区人大常委会自2008年以来组织开展的第21次“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案件活动”。
作为一种直接、有效的监督方式,株洲市“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案件活动”于2008年以制度的形式被确定下来。经过4年多的实践,此项活动已成为一个实现人大与法院深度交流的平台,而听审代表们提出的一项项评议意见则成为了芦淞法院改进工作的重要导向。
“在今天的听审中,我发现审判庭的话筒和扩音等设备有些失真,建议法院及时调校或更新,以确保庭审效果。”
“今天的主审法官很年轻,我发现他在庭审时有些紧张,希望法院能够进一步加强庭审技能训练,进一步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
“今天的这个案子是医疗事故纠纷,专业性比较强,相关法律也比较复杂,希望在判决后,法官能够多做释法工作,让双方当事人都能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面对代表们提出的评议意见,芦淞法院副院长李程道出了全院干警的心声:“代表听审评案,对我们而言,是监督,更是支持。通过‘评’,能让我们正己身、察不足、强服务,可谓益处多多。”
2008年以来,省、市、区人大代表共赴芦淞法院听审评议各类案件53件,提出评议意见124条,有近9成被及时采纳,意见反馈率达100%,成效显著。
积极“发”
文书上网彰显决心
2010年和2011年,芦淞法院文书上网工作连续两年都走在了全市基层法院的前列,排名第一。其中,2011年99.18%的上网率创全市基层法院文书上网率新高。
然而,文书上网工作并非一帆风顺。正如芦淞法院审管办主任刘艳所说的那样:“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推动难,我们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2011年8月的一天,因文书上网,芦淞法院民一庭法官刘让武遇到了一件麻烦事。
原来,3个月前,刘让武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久,该案的判决书被发布到了网上。
谁料,案件的被告人张某得知后非常不满,认为法院侵犯了他的隐私,让他名誉尽失。于是,他纠集了10余名亲友到法院讨说法。
面对情绪异常激动的张某等人,刘让武和同事们积极劝解,耐心解释了文书上网的相关规定,最终成功说服了张某。整整3个小时,在张某从谩骂到平静,再到理解的转变过程中,刘让武与同事始终面带微笑。
在芦淞法院,这样的事情不止一次发生过。一些法官对文书上网也产生了疑问。
疑问面前,颜会明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的发言掷地有声:“公开是人民法院的义务。法律文书上网是一项公开制度,通过网上发布这一形式,充分表明了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坚强决心。无论如何,这项制度都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
很快,干警们统一了思想,文书上网工作也继续有条不紊地推进。
在谈及文书上网工作时,芦淞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彭伟民说:“人民法院的服务越公开透明,就越能获取群众的信任。文书上网是司法公开的重要一环,这项工作,芦淞法院做得很不错。”
及时“行”
打造听证沟通平台
“听证程序在我们院里启动的时间并不晚,但真正形成制度则是在近几年。实践中,听证制度在化解涉执矛盾和信访矛盾上,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李程深有感触。
2012年2月10日,应信访人骆某的申请,芦淞法院召开了一场信访听证会。
听证会上,经过申辩陈述、举证质证、法官质询、提问等环节,骆某充分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和要求,法官也随即给予了详细的解释。
很快,听证效果得以显现。在各方的努力下,骆某最终接受了息访方案,这件长达5年的涉诉信访案件终于顺利化解。
在执行案件和涉诉信访案件中,芦淞法院对当事人要求听证、且经审查符合听证条件的,分别由审监庭、立案二庭负责安排。
对听证活动,该院专门制定了工作细则,明确了流程,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先由听证主持人阐明听证的目的;接着由听证申请人呈报自己的状况,并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打算;最后,由主持人根据听证情况当场进行调解。听证结束后,负责该案件的庭室将根据听证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从2007年至今,芦淞法院先后召开执行听证31场次、信访听证13场次,化解了18件涉执或涉诉信访老难案,当事人满意率逾9成,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以听证为切入点打造沟通平台,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我们一直在努力。”芦淞法院副院长许西琳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听证力度,力求取得更好的成效。(汪明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