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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条件下如何强化全警打击犯罪机制

2012-12-16 11:03:0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年来,刑事犯罪总量居高不下,犯罪类型不断增多,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在刑侦警力无法得到有效增长的情况下,传统的打击手段、工作机制和模式不可能完成日益繁重复杂的打击刑事犯罪任务,现实形势倒逼了刑侦工作的转型。公安机关必须顺应形势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各警种的职能作用,全警参战,全警破案,形成全警打击刑事犯罪的工作格局。

    正确认识和理解全警打击犯罪机制

    所谓全警打击犯罪机制,就是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围绕刑事侦查工作,在以刑侦部门为主体,派出所等为基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警种、各部门专业优势和地域优势,建立以打击犯罪为核心,打、防、控有机结合,反应快速、分工明确、部门协调、地区联动的有效整体打击犯罪的工作局面,实现警力资源和打击效能的最大化,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和控制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

    全警打击犯罪机制是一个不断丰富发展完善的系统,涵盖了打击犯罪工作方方面面的机制建设。从适用范围来说,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治安、交警、派出所、监管等一线实战主体与警务保障、管理等非实战主体整体打击犯罪协作机制等;从综合业务建设的范畴来说,通过规范协调打击犯罪责任主体、打击犯罪工作模式、工作理念、工作目标等各要素,理顺全警打击犯罪体制,建立分工负责机制,从整体上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提升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整体水平。

    对信息化条件下强化全警打击犯罪机制的建议

    孟建柱部长指出:“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业,是公安机关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首要任务。”这是我们深化全警打击犯罪机制建设的理论指导。在进一步推进全警打击刑事犯罪工作中,要使全警不断深化主业理念,不断强化全警打击犯罪意识,打牢全警打击犯罪思想基础,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打击犯罪这一首要任务,执行好和实现好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一神圣使命,并使打击犯罪发挥龙头作用,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发展。

    处理好两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刑侦专业化和侦查全局化的关系。当前,刑侦部门面临人少案多、基础工作支撑不够的困难,随着各类警种的不断增多,打击刑事犯罪的职能不再局限于刑侦等少数警种,特别是呈现出为侦查破案提供基础支撑的一些技术手段、基础信息分散在其他一些警种部门的特点,但在实战当中这些部门和警种与刑侦部门协同作战的合力没有完全体现。针对这些特点和困难,进一步做好全警打击刑事犯罪工作,必须要刑侦专业化和侦查全局化并重。利用专业化的刑侦队伍提升侦查破案的水平与效率,依靠侦查全局化来提升打击犯罪的威力与效能。二是处理好打击是主业与打防要并举的关系。刑事案件高发,对社会稳定危害很大。只有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其次,打击是最好的防范,刑事案件的多少主要取决于犯罪主体的多少。加大打击力度,多破案快破案可以减少显性犯罪人员,震慑隐性犯罪人员,因而打击是最有力有效的防范。在刑事案件高发,而警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必须把打击放在最为突出的位置,优先加大对侦查工作的投入,以确保更好地履行主业。公安机关在履行主业职责的同时,要高度重视防范工作。不仅要充分利用公安职能优势防范犯罪,还要充分依靠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共同预防制止违法犯罪。

    注重三个问题。一是注重突出相关警种在打击犯罪工作中的职能。长期以来,一些警种在打击犯罪工作中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刑侦部门一直以来是打击犯罪的主力军,一谈到打击犯罪工作,就认为是刑侦部门的事,弱化了其他相关警种打击犯罪的作用。刑侦与各相关警种之间,只是案件管辖分工不同,担负的打击犯罪职能是相同的。公安机关凡是负有侦查破案职责和为侦查破案提供服务、支撑的各个警种,都要积极主动地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责,发挥自身警种优势,与其他警种密切配合,更多地发现犯罪线索,更好地履职尽责,不断扩大打击战果。二是注重实现相关警种打击犯罪工作常态化。在全警打击犯罪工作实践中,必须对各相关警种、部门管辖哪些案件、承担什么任务作出准确界定,进一步明确各个警种在打击犯罪中的职责,实现打击犯罪工作常态化。三是注重各警种打击犯罪工作考评机制建立完善。要解决相关警种存在的打击犯罪工作主动意识、贡献意识不强、自身职能优势发挥不足等问题,根本是要建立完善全警打击犯罪工作机制,建立条块一致的打击犯罪考评体系,使实战、配合、服务各个环节协调运转,使打防紧密结合起来,基础建设与实战运用紧密结合起来,从而真正提高全警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突出四大重点。一是突出信息化应用。信息化条件下全警打击犯罪工作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以较高的信息化水平和扎实的基础工作为条件,以“基础共建、信息共享、责任共担”为原则,整合公安机关基础工作资源,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为打击犯罪提供新的增长点。二是突出刑侦专业化建设。明确刑侦部门在全警打击犯罪中承担的主要职责。要以实行全警打击犯罪模式为契机,着力加强刑侦专业化建设。增强刑侦队伍攻坚克难能力,努力把刑侦部门建成全警打击犯罪的主导力量,为全局打击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办案指导服务。三是突出打击犯罪工作的考核奖惩。要进一步完善打击犯罪考评体系建设,研究强化警种合成、地域合成、手段合成的捆绑考核办法,科学量化各部门、警种参与打击犯罪工作的具体任务目标,科学考评、兑现奖惩。积极运用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任用、职务晋升挂钩。要继续落实挂牌案件侦破奖励、专项行动表彰奖励等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积极开展评选破案办案追逃能手活动,树立打击犯罪典型,带动整体发展。四是突出打击犯罪机制建设。探索建立全警参战、协调运转的打击犯罪工作机制,是确保全警打击犯罪工作顺利推进的前提。要以公安部提出的“建立信息共享、整体联动、高效率、低成本打击犯罪新模式”为目标,围绕刑事犯罪出现的新特征,紧扣 “四战两提高”的要求,立足刑侦,着眼全局,突出打击犯罪机制建设。(作者为安徽省休宁县公安局局长 江建辉)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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