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辽宁省沈阳市行政审批项目多达1229项,今天(12月14日),沈阳市行政审批项目削减至110项,整体减幅达91%。
记者了解到,2007年沈阳市政府启用全新的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目前,沈阳市已建有1个市级中心和5个分中心,17个区县级中心,215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初步实现行政审批服务在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个层级的100%全覆盖。目前,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市直审批部门30个,中省直部门6个,服务性部门17个,进厅办理的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及相关事项(初审、备案、审批前置、年检)249项,服务类事项49项。
在搭建政务平台,实现“集中服务”的基础上,沈阳市从2005年开始改革审批体制,以内设机构调整为突破口,逐步推行以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实现“批管分离”。全市39个市直部门先后成立了审批办公室,把分散在内部多个处室的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部门,整建制进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签字、一个公章办结”的封闭制办理方式,特别是土地规划审批、消防审批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成建制进驻。
2011年沈阳市将“批管分离”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制定并出台《关于深化“批管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型审批管理体制明显提高了效率。基本建设类项目从项目立项到开工,审批时限由过去的151个工作日缩减到目前的30个;对于难以实时监控的审批环节,实行“先登记再审批”,整体即办水平由原来的66.7%提高到83.1%。
10年来,沈阳市每年都出台审批服务举措。如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延时服务,企业急需办理的审批事项,不受工作时间限制,不间断完成审批服务,对需在法定休息日办理的审批事项,以预约方式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审批业务。
以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为例,2007年启用以来,累计办理审批业务已达73.8万件,所有业务基本做到了“无障碍、无差错、无投诉”。(记者霍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