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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加大社会领域立法力度优先立项起草优先审议

2012-12-15 15:04: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立法重点上,在抓好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领域立法,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日在云南省地方立法座谈会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应楠透露,今后将进一步加大社会领域立法的力度,特别是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法规案,要做到优先起草、优先立项、优先审议。

    杨应楠指出,地方立法要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委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要把桥头堡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同步,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使地方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加强和推进全省地方立法工作,必须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全面推进、注重成效,一手抓提高立法质量,一手抓增强法规实施效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全省改革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杨应楠指出,近年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在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法规,但社会领域立法在全省现行有效法规中所占的比重仍然偏低,与经济、行政领域立法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并缺少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一些基本法规。

    杨应楠强调,地方立法机关不仅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制定更多的“良法”,而且要促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实现对社会的“善治”。因此,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要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真正做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体现民情,把可能对法规实施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都考虑进去。只有这样,群众才会支持、拥护,法规的实效性和立法的质量才会得到真正提高。同时,要建立常态化的法规清理机制,探索立法工作与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完善“立法回头看”活动。(记者刘百军)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