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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文化建设助力公民素质提升

2012-12-15 14:46: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走进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庙社区,无论是路灯边、花丛里、长廊中,还是墙壁上、橱窗内,随处可见形式多样、极具法制特色的标语、谚语、故事牌匾,“法言法语”已和谐地融入社区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

    具有鲜明法治文化特色的花神庙社区,只是正在江苏大地如火如荼开展的法治文化建设的一个生动缩影。

    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是国家“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全新任务。“六五”普法启动后,江苏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工作主线,法治文化组织领导体系不断完善,法治文化作品更加丰富多彩,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形式日益多样,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法治文化”,已经成为江苏法治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

    硬件:法治文化阵地全面铺开

    南京市建邺区有一个“和平法治文化广场”,占地1.1万平方米,于2009年12月建成开放。这个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传播为主题的广场在设计上极具特色。

    步入广场,《法制日报》记者看到,广场休闲走廊中矗立着8根汉白玉柱子,8根柱子的32个面分别被用来介绍中外32位法律名人的生平简介和其法律成就。走近广场铁围墙边驻足细观,固定在墙上用汉白玉雕刻的法律书页十分醒目,书页记载了中外法学流派精华以及中外法典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广场草坪中随处可见的或大或小、形状各异的天然石,雕刻着诸多法治名言警句。

    形式多样、规模各异的法治文化阵地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物质载体,也是法治文化建设水平的直观体现。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并非易事,首先必须突破阵地建设立项难、投入大瓶颈。

    如何破解难题,江苏的思路是:注重各方协调、多方联手,结合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借船出海、借势发展,在相关场地、设施中嵌入法治文化要素,低投入、高水平、广覆盖建设一批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

    借助老城区改造,常熟市建成了法治文化街,灌南县建设了法治文化广场;借助文化设施功能提升,常州市、连云港市、靖江市建造了法治文化公园,苏州市建立了法制教育中心;借助市政建设,海安县创建了包括法治文化广场在内的一大批法治文化阵地;借助新农村建设,沛县在17个乡镇开展了法治文化游园活动,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镇江市丹徒区在广大农村地区广泛建设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

    目前,江苏已建有5.2万个固定法制宣传栏、1324个法制宣传园地、119个“18”法制广场,277处法治主题广场、公园、长廊、街区,法治文化建设呈现出多样化、系列化、规模化良好发展态势。

    “年内,70%以上的市、县建成法制宣传中心、法治文化广场的工作目标将顺利实现,全省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将得到进一步完善。”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姜金兵不无乐观地说。

    软件:法制宣传形式异彩纷呈

    “如何才能把抽象的法学理论直观化、专业的法律知识通俗化、悠久的法律历史形象化?如何潜移默化地让抽象的法律规则、法律概念深入人心,并成为公民的行为准则?必须要多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突出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娱乐性和广泛性。”江苏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许建彤说。

    2011年,南京市六合区冶山镇政府专门印制了2万余张“平安和谐就是福”法治农民画挂历,发放到全镇所有农户及在校学生手中,挂历采用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的六合农民画形式,将防抢、防盗、防骗及治安法制小常识等内容融入画中,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这些生动鲜活的法治画全部出自当地农民之手,如今,‘六合法治农民画’已经成为我区的金字招牌。这种法治农民画挂历,今年我们印制了30万份。”六合区司法局副局长达林青自豪地说。

    “我们贴近群众生活需要,开发制作了台历、挂图、雨伞、折扇、扑克等各类载体,比如《小强进城》扑克、宁宁学法书签,形式各异,深受群众喜爱。”许建彤说,善于运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戏曲、故事、动漫等艺术形式有效传播法治文化,是各地法治文化活动的鲜明特色。无锡吴歌、王庄戏曲、张家港方言小品、常州《普法总动员》电子游戏、南通《老牛阿耕》13集法治动漫,已经成为该省家喻户晓的法治文化品牌。

    无锡市锡山区还出现了“锡剧普法”形式。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羊尖司法所组织羊尖弘羊业余锡剧团在羊尖镇南村连续3天举办法治文艺巡回演出,《忏悔》、《生日》等法制类锡剧,群众好评如潮。

    各地经常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方便群众就近、经常参加,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群众法治文化需求。

    “各位村民大家好,平安法治小喇叭现在开始广播。”今年7月以来,徐州市铜山区1487个自然村的田间小道、村组农户的房前屋后,出现了一辆辆高性能的法制宣传、治安巡逻自行车。铜山区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洪标介绍说,这个被称为“平安法治小喇叭”的自行车车队,是由区财政斥资300多万元为全区每个村配备的,已成为铜山法制宣传的一个新阵地,“小喇叭”每天早中晚循环播放,宣传法律知识,广受群众赞誉。

    机制:自上而下推动经费保障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在姜金兵看来,法治文化是法治实践的思想指导和精神动力,法治文化建设是推动社会普遍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有效途径。

    法治文化建设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从上至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保障。

    “五五”普法期间,江苏就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六五”普法规划中,江苏更是将“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确定为工作目标,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亦明确要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江苏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十分重视法治文化的引领和基础作用。2008年,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江阴市召开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现场会,2011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据悉,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江苏法治文化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在省级层面的强力推动下,江苏各地迅速掀起法治文化建设热潮。海安县连续举办9届法治文化节,扬州把“法治文化名城”建设上升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盐城启动“法耀盐阜”工程,苏州太仓实施“六五普法,光辉太仓”工程等。

    在经费保障方面,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明确苏南、苏中、苏北的政府拨付普法经费每年度人均不得低于2元、1.5元、1元,省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度专项经费已由260万元增至600万元,各地普法经费较“五五”普法期间实现了翻番。

    经过自上而下的努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正逐步健全完善。

    (执笔:记者 雷晓路 孙春英 丁国锋 李恩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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