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参与讨论案件。
每个法院,都活跃着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不穿法袍、不拿法槌、不叫法官,他们“位居一隅”,如绿叶点衬红花,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人民陪审员。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这一群体有着更特殊的背景、更广阔的舞台、更规范的管理。
“草根法官”:
小案件大专家
郑祥安是日照街道城西中学的一名普通退休教师,做陪审员已经有四个年头。回忆起四年前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的那一刻,他依然按捺不住内心的自豪与激动。
“当时以为咱只是个普通百姓,选陪审员是搞花架子,走形式,没想到后来真的坐到了审判台上。”
郑祥安的情况并非个例,由于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大多发生在普通群众中,熟悉群众状况、了解民生疾苦显得格外重要。
法官受时间和精力所限,无法全面了解基层状况。东港法院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更看中选任对象与法官的“互补性”。当法官遇到不熟悉的情况或难化解的案件时,来自基层的“草根法官”往往就会变身小案件里的“大专家”。
陪审员张德先是东港区三庄镇贾家沟村的支部书记。2010年3月,该村青年王某撞伤了一名老人,急需医药费治疗。案件起诉到法院后,王某突发脑溢血死亡。
法官一时没有了头绪。后来,张德先利用自己与王某父母是老相识的优势,多次与王某父母贴心交流,最终说服他们替儿子垫付6700元赔偿款,案件顺利解决。
“我院注重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倾向于选择社会阅历丰富、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威信较高、有一技之长的人员。保证陪审员队伍的整体实力,既有专家精英在专业性强的案件中发挥作用,又能真正将群众的朴素思维渗透到司法中。”东港法院副院长秦江说。
“无袍法官”:
审调执样样行
“原来只知道穿法袍的法官懂法律,没想到不穿法袍的‘法官’也能帮俺顺利化解案子咧……”
说话的是秦楼街道某村村民高某。半年前,由于某机关单位开发项目将其所种桃树损坏,未及时给予补偿,高某先后六次到市信访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上访,还多次拨打市长热线反映问题。
后来,案件起诉至东港法院。因为争议不大,随即被转至诉前调解室处理,陪审员万德林接手该案。
作为山东省个体私营协会常务理事、东港区政协委员,阅历丰富的老万借助从商十几年积累的经验,先耐心稳定高某情绪,随后十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最终帮助高某拿到了全部赔偿款。
东港法院不断拓宽陪审员的职能,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的巡回审判、案件调解、协助执行和法律宣传等活动。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420余件,协助执行270多次,参加法律宣传11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民陪审员群体对于法院意义重大,将‘民间智慧’引入司法,可以实现司法与群众的无缝隙衔接,有效增强社会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也有利于保证司法的公正性。”东港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义宽如是说。
“编外法官”:
管理规范考核严
陪审员参与处理的案件之所以效果好,与该院严格、规范、有序的管理密不可分。
为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该院专门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并完善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和《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陪审办负责人告诉笔者,这两项制度是该院自主制订的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举措方案,属于“指导性文件”。
为了将陪审员工作落实得更到位,该院还创新推出“三化、四表、五到位”的管理模式。将每一位陪审员的个人信息、擅长的专业领域、参与各项工作的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统一归档,统一管理,一目了然。在安排陪审员工作时,通过台账对每一位陪审员的工作进行合理排期、排类,保证每一位陪审员既不耽误本职工作,又能将自己的优势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为增强陪审员的职业尊荣感,该院还为所有人民陪审员配发了统一制服,设计了以“和谐”为主题的陪审员徽章,大大增强了他们参与陪审工作的积极性。
“人民陪审员的各项管理越来越规范,专业水平也有很大提高,让我们法官‘压力山大’啊,不加紧学习进步,真快被他们赶上了。”该院法官李隆财笑着说。(王 晓 姚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