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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建设综述:法治湖南“样本意义”

2012-12-14 19:15: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湖南日报 

    12月11日,花垣县团结小学教师在认真进行法律法规考试。近日,该县开展“六五”普法考试。龙恩泽 摄

    盛世潇湘,法治先行。“法治湖南”已成为湖南一张亮丽的名片。

    党的十七大以来,法治湖南建设加速推进。《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填补了中国行政程序法典立法空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等相继出台,开全国先河,其“样本意义”在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不断凸显。

    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中,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012年11月20日, 沐浴党的十八大精神暖阳,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出台,再次奏响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湖南”总体目标、“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时代强音。

    依法行政制度框架越来越明晰

    “提交了电子报表后,为了上交纸质财务报表,每个月都要往返一趟税务局,十分繁琐。可否改为纸质报表按季度或按年提交?”2012年7月7日,在省国税局举行的涉及纳税人权利公共决策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办税员边利霞提出建议。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促进各级政府“正确地做事、做正确的事”,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初步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法治湖南”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

    2008年4月,省政府制定出台了我国首部行政程序规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较好地解决了“重实体,轻程序”问题。

    2011年5月,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省级规章《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出台,旨在让公共服务更规范,让管理服务更便捷,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近年来,我省还出台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湖南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办法》、《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湖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以“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制度框架越来越明晰。

    2011年7月,省委下发的《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更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湖南的重大探索和生动实践,是湖南法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厘清“权力清单”,压缩“弹性空间”

    “九龙治水”、政出多门的乱象,源于没有厘清“权力清单”;“以罚代管”导致权力寻租,是因为没有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2006年,省政府对55个省直部门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共清理法律、法规和规章1830部,梳理并公布行政执法职权6003项,首次厘清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2011年,各级各部门对执法依据又进行新一轮修订完善,梳理完成办事服务事项1222项,并全部纳入省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服务和网上监察系统,既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又方便公众进行有效监督。

    2009年7月,我省制定出台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推行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制度和有效期制度。2008年以来,全省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1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4.6万件,彻底厘清了规范性文件“家底”。

    2009年11月,我省制定出台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行政裁量权的“综合控制模式”,对行政裁量权进行全面、系统规范,压缩行政执法中的“弹性空间”,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执法,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

    确保人民群众拥有知情权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省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运作,确保人民群众拥有知情权。

    平江县木材公司的周能武,感到政府办事越来越规范快捷。他要将平江县的木材卖到广西等地,办理木材运输证非常麻烦,县里办证后,还要到市里办证,出省的木材还要到省林业厅办证。现在,他只要到平江县政务大厅林业窗口递交相关资料,这个全国联网的电子政务系统立即启动审批,当场办妥。

    我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作用,提升政务公开的数量和质量。2011年,省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5万多条。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普遍建立了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本地政务信息,做到家喻户晓。

    问责保障“法治湖南”推向纵深

    全面推行问责制,是保障法治湖南建设的一柄利器。

    2010年3月,省委对当年1月5日湘潭县立胜煤矿火灾事故中负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发出问责决定书,免去时任湘潭县委副书记张某职务,并责成时任湘潭县委书记陈某在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大会上公开道歉。此前,湘潭县委免去了时任县煤监局长郭某等5人职务。

    这次严厉问责,在全省引起很大震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我省采取多项强有力的刚性措施,全面推行问责制,确保“法治湖南”建设不断推向纵深。

    2011年3月,我省出台《关于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可采取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乃至引咎辞职、免职等在内的9种形式问责处理。

    此外,省委、省政府出台专门意见,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绩效评估体系。2009年和2011年,省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市州和省直部门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情况开展两次全面督查,对工作完成不够好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对违规决策、执行不力、疏于管理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予以通报批评。(记者 何淼玲)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