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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贻轩:走访受害人

2012-12-14 21:26: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我是一名参加公安工作近30年的民警,长期工作在派出所,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工作中有许多需要走访的对象,有些是支持过我工作需要感谢的恩人,有些是因受公安机关打击处理需要挽救的问题人,有些是因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需要帮助维护其权益的受害人……

    最近在走访受害人这个群体时,遇到了一个27年前伤害案件的受害人,使我的心情倍感沉重。这个名叫曾春菊的受害人是湖南省洞口县杨林乡某村人,我再次来到该村的那天,看见村里变化很大,通了水泥路,修建了许多楼房,但曾春菊家的三间平房没有任何变化。曾春菊坐在轮椅上,说话模糊不清,50刚过的丈夫李少荣看上去竟像60有余,多年的辛劳刻写在与他实际年龄不相符的脸上。我诚心诚意说明了上门走访的用意,当面表示了对案件未破的歉意。李少荣看上去很感动,向我诉说了案发后的家庭情况。

    案发后,伤害案作案者、李少荣的弟弟李少明出逃,弟媳远走他乡,留下一个未满周岁的侄儿。李少荣既要照顾重伤致残的曾春菊,又要抚养两个孩子,还要抚育侄儿。20多年来,靠种田养猪打零工维持全家人的生计、支付妻子的治疗费及三个小孩的学费。如今三个小孩均已大学毕业找到了工作,其弟近十年来每年以别人的名义从外地汇三万元钱作为补偿费。快30年了,虽然都知道是其弟作案,但因种种原因,公安机关一直没能将其弟绳之以法,而李少荣心中的怨恨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在漫漫淡化,家庭也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和谐。

    走访完这家人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27年前的那一幕反复在脑海中出现。那时我刚从学校毕业,是洞口县公安局一名驻乡民警。这一年的夏天,村民李少荣与其弟李少明因宅基地发生冲突,其弟冲动之下一棍将嫂子曾春菊打成头部骨折,构成重伤。接到报案后,我与乡司法员迅速赶到了现场,只见伤者倒在地上生命垂危,一男一女两个幼小的孩子坐在地上哇哇大哭。现场没有其他目击者,只有两个不懂事的小孩和伤者,因证据不足,该案一直不能侦破,犯罪嫌疑人未能受到应有的惩罚。如今李少荣已不愿意说出其弟的准确地址,也不想再追究其弟的刑事责任,但该案已立案,无法销案,其弟仍是一名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

    这是我参加工作后经办的第一起刑事案件,成为我心中难忘的憾事,愧疚伴随了我20多年。这次走访再次给我带来了心灵上的冲击:面对时代的新要求、人民的新期盼,公安民警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啊!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