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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法治节日

2012-12-14 11:05: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 

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日宣传。
12月12日下午,由江苏省文明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省交巡警总队、各市交巡警支队承办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活动——“文明红绿灯、平安斑马线”江苏文明交通校园行大型公益活动常州站在新北区三井实验小学举行。
    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第一个交通安全日的口号: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之所以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它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据统计,截至2012年10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2.38亿辆、机动车驾驶人2.56亿人,近五年来每年平均新增机动车1600多万辆,新增驾驶人2000多万人,相当于199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保有量。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严重影响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当前,全国各地道路交通事业迅速发展,但人、车、路矛盾依然突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大量存在。在这种背景下,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有助于引起全社会对交通安全问题的关注,有助于政府部门、媒体和社会力量行动起来,从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培养等方面,加强人们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