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检一分院创先争优成效显著 2012年共有38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本报讯(通讯员刘佳峰)2012年,海南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有3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创先争优先进的不断涌现,为该院起到了导向和示范作用,为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注入了动力。
该院认真落实上级创先争优有关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活动常态化、长效化。该院做法一是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利用每周学习日、党团活动日时间开展专题讨论,激发党员干警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热情;在局域网开设创先争优专栏,及时宣传身边涌现的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邀请先进事迹报告团来院作报告。二是创新创先争优活动载体。组织党员干警到革命老区学习培训,并举行宣誓仪式,重温入党誓词或检察官誓词。三是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开展“优秀军转干部”、“优秀法律文书”、“精品案件”、“优秀调研文章”评比表彰活动,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度。四是将创先争优与今年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和整治“庸懒散贪”专项活动相结合,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影响检察工作的深层次问题,提高工作效率。通过一系列举措,推动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