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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首颁《居住证》1100张

2012-12-13 11:32:5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时报 

实现流动人口“同城人、同待遇” 使流动人口“无隔阂、融得进”

海南省首颁《居住证》1100张

力争明年在全省范围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

李富林林捷等出席首发仪式

  本报讯(记者王天琪 赵世馨 见习记者张雨竹 特约记者宋洪涛田和新)12月10日上午,省政府在陵水举行首批居住证颁发仪式,陵水、琼中两地共发出1100张《居住证》。《居住证》将取代原来的《暂住证》,使在琼务工流动人员享有更加优惠的公共福利待遇,首次领取居住证的流动人员也将成为首批受益者。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省实有人口专项领导小组组长李富林,省综治委副主任、综治办主任林捷及陵水、琼中两地党委、政府领导出席首发仪式。

  李富林在发证仪式上表示,颁发居住证是我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为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全省流动人口谋实利、办实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

  李富林强调,我省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正式颁发,就是要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在就业、医疗、居住、教育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服务,力争早日实现流动人口“同城人、同待遇”,使流动人口“无隔阂、融得进”。

  据了解,省公安厅将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尽快在全省部署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力争明年在全省范围实现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居住证》采用的是二代身份证技术,即一人一号“一卡通”,内置芯片将存储更多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防伪技术含量更高,正在运行的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将对流动人口实施动态服务和管理。

  据了解,我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今年年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保铭强调要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卡通”;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亲自批准在陵水、琼中两地开展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今年8月,省公安厅牵头在陵水召开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工作试点动员部署大会。在省公安厅指导下,陵水、琼中两县由公安局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各乡镇分头负责,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试点工作。陵水县专门出台《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领有居住证的人在居住登记、权利待遇、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出明确规定。琼中县政府也投入部分资金,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招聘流动人口协管员,保障“推居”工作顺利进行。

  据悉,陵水作为我省沿海旅游地区和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所在地,具有明显的代表性,琼中则是山区市县的典型地区,两地“推居”工作的顺利实施,对我省全面开展“推居”工作必将起到示范作用。(记者 王天琪 赵世馨 见习记者 张雨竹 特约记者 宋洪涛 田和新)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