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主题十分鲜明,内容十分丰富,内涵十分深刻。报告对法治与司法建设的论述,更是高屋建瓴、精辟透彻、令人鼓舞、催人奋进。
法治建设的目标更明确、更具体
十八大报告在总结30多年改革开放辉煌成就的同时,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劲号角。报告明确指出,“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并进一步要求“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在描绘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中,法治当属浓墨重彩。十八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要求更加明确、具体:一是突出了“全面落实”;二是明晰了时间要求;三是提出“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内容更充实,不仅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从而避免了虚化,而且抓住了依法治国两个十分关键的环节。
现代社会,行政权力无处不在。实行法治首先要强化对行政权的制约、监督。司法不彰、司法公信缺失,法律不能得到有效实施,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人权难以保障,法治社会必然荡然无存。尤其是将“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作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中重要指标,既显示了中央对司法工作的高度重视,也突显出当前司法公信力缺失的严峻形势。这对司法机关来说,既是破解困境的机遇,也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
法治建设的站位更高、决心更大
十八大报告在“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部分指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报告还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不仅从中国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出发,提出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而且把法治国家建设提升到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同时,还首次强调“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这预示着党治国理政基本方略进一步向法治转变。为此,报告又专门强调,“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并进一步提出“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这些都充分反映中央对法治、依法治国高度重视,法治将是未来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和重要风向标。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针对党内出现的个别领导干部严重违法乱纪、滥用职权问题,报告重申“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并首次在党的报告中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权法”,显示了中央推行法治的决心。
法治建设的要求更全面、更深入
报告在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总目标”的同时,还提出“推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涉及法治的方方面面提出要求,显示中央对推行依法治国的全面考虑。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执法、司法、守法已上升为突出问题,如何保证法制的有效实施将是重中之重。对于司法体制改革,由十六大“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十七大“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由十七大“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变化为“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虽然只有几字之差,但彰显了对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与持续推进,彰显了对司法独立公正的充分重视。而且,由此透露出下一步司法改革的重点应当是“司法体制改革”,而不仅是司法机制、制度的改革。与此同时,报告首次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从思想观念、工作方式等认识论、方法论上再次强调法治作为治理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作用。这也反映出,中央今后在解决诸如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当前最突出问题时将更加依靠法治,依法治理。
报告在加强社会建设论述中强调“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把“法治保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首次提出,再次彰显了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也进一步完善了“社会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总之,宏伟蓝图已经绘就,法治道路已经十分清晰,让我们。(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