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致力探索商事二审调解工作规律和方法,商事二审调解工作机制基本建立。依托这一机制,淄博中院民四庭实现了调撤率逐月稳步提升,6月调撤率为30.43%,至11月上升为46.34%,商事二审终结纠纷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更好的发挥。
重探索,寻规律,夯实商事审判调解的理论基础。为了克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重实践、轻理论”现象,淄博中院民四庭成立专门的调解课题组。在课题组初步探索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举办以“商事调解”为主题的法官论坛,通过一人主讲、人人参与的方式,集全庭之智深入挖掘商事调解的工作规律,在实践和理论层面对商事调解的规律、方法、技巧、能力等方面进行了专题探索,并形成了《商事调解论坛综述》作为全庭法官开展商事调解工作的参考。
重方法,促转化,提升商事调解工作的效率。研究商事调解的规律和方法,目的是为了转化于实践工作。立足调解工作规律,针对纷繁复杂的案件与心态各异的当事人,做到因案制宜、因当事人制宜、因承办法官制宜、因社会环境制宜。如发现对于调解中反复不定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先出判决结果的方式,单方面施加压力,迫使其接受调解结果;对于案件较多的当事人,要强化反制措施,如规定不履行协议则执行一审判决,或者直接规定履行方式,尽量减少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侥幸心理;对于调解时机,开庭后立即调解的“性价比”最高,时间成本少,接触当事人能够直接调解,履行时间最短,起码要在这个阶段奠定调解的基础。调解课题组负责人孙德启注重理论转化,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困扰市区镇村四级、矛盾几度激化、险成重大群体事件的老大难案件,成为商事调解理论成果转化的一个典型。
建机制,求发展,实现商事调解工作的常态化。建立有效的调解激励机制,按月通报全庭法官调解工作情况,对于调解率提高较大的提出表扬,并对调解出色的案件,借助“推优树典”专刊做好正面宣传,激励每一名法官树立多调解、勤调解、合力调解的自觉意识。同时,针对调解工作中存在的积极性、方法与技巧、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探索建立协同调解机制,打破承办人、合议庭的限制,克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单打独斗现象。依托两个合议庭审判组织与调解课题组协同机制,建立新老协作互助平台,形成调解合力。在协同调解机制下,注意新老同志的协作,充分利用老同志经验和阅历丰富、善用群众语言和亲和力强的特点,借助年轻同志法学功底较深、精力充沛、工作认真的特点,相互结合,已成功化解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聂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