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2日),由北京新闻广播举办的“2012北京榜样颁奖典礼”大型人物评选活动隆重举行。在颁奖典礼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退休女法官马志敏与其他9人一同当选“北京榜样”。
2011年12月20日,《人民法院报》在《采风周刊》上率先发表题为《十七年,一个大写的“爱”》的文章,整版报道了马志敏的感人事迹,在法院系统内外引起强烈反响。之后,《法制日报》、《北京日报》、中国法院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报道,马志敏的事迹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和肯定。
1994年,马志敏收养了一名罪犯的弃婴。当时马志敏已经40岁,家里还有一个12岁的儿子,但她对孩子视如己出,一养就是18年。在马志敏的悉心教育下,孩子光荣入伍,成为了一名军人。
马志敏光荣当选“北京榜样”的颁奖词是:没有血缘,却是血脉相连,以心换心,最终心心相印。马志敏,身为法官,使命忠诚,源于热爱;身为母亲,爱融冰雪,情暖人心。
退休后的马志敏负责法院群众来访、法律答疑等工作,良好的口碑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吸引了众多前来咨询、求助的群众。马志敏表示,自己所做的是一位普通母亲和一名普通法官的分内之事,无论退休与否,她始终会将一名法官的职责扛在肩上,尽全力为人民群众多解决问题、多提供服务。(王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