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指出
要善于通过法治途径维护民警执法权益
浙江省11日在此间召开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益工作会议。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刘力伟在讲话中指出,公安机关是国家护法机关,保障和维护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就是维护政府的权威、保障法律的尊严。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去维护和查办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事件,使之在法治化轨道内得到妥善解决。
刘力伟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对敌斗争复杂、刑事犯罪高发、人民内部矛盾凸显“三个期”特征明显,身处维稳一线的公安民警被置于社会矛盾的风口浪尖,极易成为部分人发泄对社会不满情绪的对象。对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民警执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不仅损害民警个人权益,而且严重损害国家意志、政府权威和法律尊严。公安机关如果连自己的执法权益都不能保护,连民警的生命、声誉都不能保障,何谈保护人民群众?何谈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全省公安机关必须理直气壮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必须旗帜鲜明为民警依法行使职权撑腰,必须毫不手软依法惩处侵权违法犯罪分子!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也是我们做好从优待警工作的底线。今后,凡是单位发生暴力袭警案件的,市、县公安机关“一把手”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组织力量查办。对其他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案件,也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严肃查办。
近年来,浙江省公安维权部门在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六年来共查处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7600余起,为近万名民警维护了执法权益,为950多名民警作了督察正名。工作中,各地积极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加强层级指导,强化定向督办,在全国首创了涉警维权案件倒查和民警使用武器依法认定等工作机制,使公安维权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记者 陈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