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中,山东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统筹协调,紧密结合本职业务工作,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坚持学贯有方、学必有得、学以致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坚持学贯有方。总队按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采取集体学与个人学相结合、领导授课与个人思考相结合、学习报告原文与互相问答启发相结合、传统方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同时,总队制作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配档表,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每个阶段的学习参加人员、重点、要求、目标,严格督促落实,保证每名民警都达到定量的学习时间,认真记录学习笔记,达到规定的学习要求,确保学习效果。
二是坚持学必有得。全体民警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在此基础上,全体民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撰写理论文章、参加学习讨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民本意识,自觉把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各项公安法制工作置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背景下来思考,放在建设“平安山东”、“美丽山东”的大局下来行动,进一步明确方向、坚定信念、增强自信、提升工作,达到学习必有收获的目标。
三是坚持学以致用。全体民警在全面学习十八大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 “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学习,以先进理论为指导,坚持“规范执法是基本警务”,全面建立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法制部门履职能力,全面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法制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工作目标任务上,坚持不懈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不懈强化对执法权力的制约,规范权力运行,最大限度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不懈地深化警务公开,最大限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服务、信息化支撑和法制基础保障,积极主动地为全省公安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确保山东执法规范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魏军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