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50多名湖北工业大学的学生上街义务维护交通秩序,号召行人告别“中国式过马路”,自觉按信号灯指示安全过马路。记者看到,有大学生的监督,行人乱闯红灯过马路的情况大大减少。但大学生走后,行人无视红绿灯的状况依旧(12月10日《楚天金报》)。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国仅因闯红灯肇事造成死亡798人,平均每天有2.6人死于“闯灯”。因为对红灯视而不见,每天都有鲜活的生命被吞噬。可以说,闯红灯是存在侥幸心理,坚信自己不会被处罚。
现实生活中,一些落马官员犯罪时的心理与行人、司机闯红灯时的心理却有惊人的相似。
有的官员如闯红灯的行人一样,在法不责众的心态驱使下,搞集体腐败。“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三最”女贪、辽宁省抚宁市国土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把抚顺市国土局局长、顺城区区长等一批官员扯进泥潭。罗亚平坚信自己不会出事,原因是和自己绑在一起的还有很多人。正是因为这种心态,她才敢于“闯红灯”,越底线,直至陷入犯罪的泥潭不能自拔。从查办案件来看,这种法不责众的心态还有一定的市场。
有的官员如闯红灯的司机一样,在实施犯罪前,都清楚地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也明白一旦东窗事发就得坐牢,但因为侥幸心理作祟,一步步走近贪婪敛财的沼泽,一笔笔写就了对自己的判决书。如“渐进式腐败”的典型——甘肃省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曾对办案人员说:“现在社会上搞腐败比较普遍,反腐败是‘隔墙扔砖头’,‘砸住谁谁倒霉’,贪官被查是他们运气不好,没想到今天会轮到我的头上。”王先民的“隔墙扔砖头”论,是典型的侥幸心理,目前怀有这种论调的并不在少数,一些官员明目张胆地“闯红灯”,践踏法律,已不鲜见。
红灯其实就是规则,就是法律。遵守规则和法律,则会平安一生;违反规则和法律,则会祸害无穷。
请敬畏“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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