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四川

四川彭州:与川大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2012-12-12 08:31: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四川省彭州市检察院】

与川大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近日,四川省彭州市检察院与四川大学法学院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协议签字仪式在四川大学隆重举行。四川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步宏与彭州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胡立新签订了共建协议。据悉,该实践基地建设周期为五年,基地建设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执行,以培养具有高素质、适合于我国法治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建设周期内,四川大学每年选拔10名左右品学兼优的法学专业学生在彭州市检察院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实践。(记者周忠 通讯员彭剑 王雪莲)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