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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启动未成年犯罪不起诉宣告帮教机制

2012-12-11 17:08: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正义网 

  “我儿子自今年8月犯事以来,你们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不断地教育感化我儿子,我儿子被拘留释放回家后,经常说起你们这些女检察官对他非常好,跟他讲了好多做人的道理,现在我儿子在家规矩多了。今天你们对我儿子宣读不起诉给予从宽处理,如果我们再不好好改造,那真的是对太不起你们了。”日前,当寻乌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女子办案组向犯罪嫌疑人叶某及其母亲宣读不走诉决定时,母子俩不由自主地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12年8月中旬,叶某(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伙同他人经事先商议,携带工具来到寻乌县晨光镇某厂房内盗窃电缆线、电动机等物品,经鉴定,被盗赃物价值人民币3140元。2012年9月,县公安局将叶某刑事拘留,2012年9月下旬,该院决定对叶某不予批准逮捕,2012年10月初,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该院鉴于叶某犯罪情节轻微,系未成年人犯罪,且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又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后,于11月底对叶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悉,为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该院积极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要求,专门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女子办案组”,并相应出台了女子办案组工作制度》、《不起诉宣告帮教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规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制度》等制度,有效促进该院未成年人刑事工作步入专业化、规范化轨道。(通讯员李玉芳)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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