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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办法

2012-12-11 14:41:4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公安厅获悉,福建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出台印发了《福建省见义勇为人员表彰奖励暂行办法》,其中明确,今后获得“省级见义勇为英雄”的,每人可颁发奖励金12万元,而设区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也将颁发不低于3万元的奖励金。(记者吴亚东)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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